15天住院天数是铁规?谁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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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小问答”系列动画又来啦,为什么会发生患者被强制出院的情况?医保部门真的有这种规定吗?住院天数和费用,到底是谁说了算?这些常用医保政策包您一看就懂,一学就会!

住院天数和费用,谁说了算?

(点击看视频,建议在WiFi环境下观看)

前不久

老张住院治疗

然而,医生却告诉老张

这两天可以办理手续尽快出院了

可怜的老张是被强制出院了吗?

住院天数和费用

到底是谁说了算?

为什么会发生患者

被强制出院的情况?

医保部门真的有这种规定吗?

并不是这样——

政策分析

1、为防止过度医疗,卫生部门会对医院进行平均住院日的考核,用于反映医院对住院患者的服务效率。这种限制是对于整个医院的平均情况做出的考量,而不针对单个患者。

2、现实中医院不合理让病人出院一般有以下原因:

◆ 时间原因:有一些病人住院时间比较长,有些医院就会通过“一刀切”的做法要求病人先出院再重新住院,这是不合理的。

◆ 费用原因:当参保人住院费用超过了病种结算标准或均次定额结算标准,有些医院为了保证单次医疗不亏损,也会让病人出院。这也是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单次超过病种结算标准并不意味着医院整体就会亏损,因为有更多的单次结余情况。)

3、以上不合理让病人出院的情况都是违反医保规定的。医保并没有相关限制,医保也不能随意干涉临床治疗方式和手段。患者的住院天数和治疗费用,应由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做出专业判断。

先出院再重新住院

这是怎么回事呢??

所谓分解住院,是指未按照临床出院标准规定,人为将一次连续住院治疗过程,分解为二次甚至多次住院治疗,或人为将参保人员在院际之间、院内科室之间频繁转科。

日前,国务院公布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其中:

第十五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第三十八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有分解住院、挂床住院情形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由于分解住院将会造成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医保部门在定点服务协议中明确要求医疗机构不得要求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提前出院或自费住院,若查实确属分解住院的将在审核中拒付第二次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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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医疗保险、漫画医保

编辑:李华润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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