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在中山和老家同时买了社保,能合并累计吗?待遇能同时享受吗?
答:不能同时享受两地养老待遇。
参保人在广东省内跨地区存在缴费记录的情况,且符合在我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参保人向我省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由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做好跨区域参保人员合并、缴费信息归集工作。
参保人在广东省外存在多地参保缴费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时,无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可向待遇领取地申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问:个人灵活参保,每个月要交多少钱呢?
答:按月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月缴费工资基数在所在地级以上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中山最新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2941元,下限为3958元),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申报。
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问:目前失业了,不够资格申请失业保险金,我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吗?
答:我市失业补助金申领人员范围分为两类:
1.2021年1月1日后,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1日后,参保人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中山市,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的具体发放标准:
1.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
2.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00元/人·月。
注意!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政策延长实施期内只能领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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