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走前女友幼女“逼宫”,鲁莽男子获刑

汕头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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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逼迫前女友跟自己继续交往,一男子竟然拐走其女儿企图逼其就范,近日,蓬江法院审结一宗拐骗儿童案,该鲁莽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胡某与林某(女)曾经是男女朋友关系,后来二人在相处过程中因性格原因产生矛盾,进而发生多次争吵和冲突。为避免胡某对其进一步骚扰,林某将胡某的电话和微信均拉黑,切断了与胡某的联系。但胡某仍不依不饶,在通过多种方式联络林某未果的情况下,为了达到逼迫林某与其见面的目的,遂利用二人在交往期间已经掌握的林某的生活信息,策划了一出“逼宫剧”。

3月13日7时许,林某的女儿刘某(未满十四周岁)随家人下楼吃早餐,胡某遂利用此前认识刘某的机会,向刘某的家人谎称带刘某去见林某,以此为由将刘某拐走,并带至其居住的位于新会区的出租屋。随后,胡某在附近的鱼塘录制视频,通过其与林某共同的朋友转发给林某,称林某如果再不与其见面,就要将刘某淹死。林某收到视频后惊恐万分,立即报警。民警立即前往罗坑镇展开搜索,并于当日10时许将胡某抓获,成功解救了林某的女儿刘某。

蓬江法院审理认为胡某无视国家法律,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提示:

拐骗儿童罪,是指以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家长们要提高防范意识,加强教育孩子,莫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来源:南方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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