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头长亮红绿灯,安全永远伴我行。
然而,还有很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心存侥幸。事故一旦发生,生命就不再重来,不仅是对自己,也会给事故涉及双方家庭带来巨大伤害。
交警蜀黍现在就要对近期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造成的事故进行实名曝光,请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一:2021年9月1日 17时36分,许春花驾驶电动自行车由西往东行驶至320国道求是路口西口时,闯红灯,与由南往北行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许春花受伤。经调查,依法认定,许春花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二:2021年8月31日21时25分,姜桂兰驾驶电动自行车由西往北左转弯行驶至新安东路与龙门路口时,闯红灯,与由南往北行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姜桂兰受伤。经调查,依法认定,姜桂兰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三:2021年9月1日 18时15分,徐有财驾驶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富衢线与新老路路口时,闯红灯,与由南往北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徐有财受伤。经调查认定,徐有财负事故全部责任。
赶时间不是闯红灯的理由,任何时候安全不可越线!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千万不可心存侥幸!
交通法规面前人人平等
电动自行车违法导致交通事故,同样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杭州交警提醒
驾驶电动自行车
闯红灯发生事故的
如机动车一方无过错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必将承担全部责任!!
来源:杭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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