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东莞公安机关推动巡处一体化措施,巡逻防控时与大数据平台、高科技手段等有机结合,成为了守护城市平安的坚实后盾。东莞公安推动合成作战、快侦快破,不断提升城市治安环境建设和公安处警效能。9月7日,记者了解到,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分局通过缜密侦查,侦破两起盗窃案,抓获盗窃嫌疑人2名,有效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中堂公安分局通报,今年7月29日事主李某报案称:7月29日凌晨1时30分许,其将一辆白色轿车停放在中堂镇新鹤田村新街,当天清晨6时许,其发现放在车内的钱包和手机不见了。接报后,中堂公安分局合成作战中心通过侦查,快速锁定一名嫌疑男子,后经研判得知为前科盗窃人员黄某所为。8月24日,抓捕组民警在东坑镇东坑大道中将其抓获,黄某对其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今年8月12日16时许,事主马某在中堂市场二楼一店铺的桌子上趴着睡觉,手机放在旁边。40分钟后,马某醒来后发现手机不见了,之后登陆微信发现被消费一笔钱。接报后,中堂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迅速安排合成作战值班警员跟进案件,经核查,嫌疑人盗窃事主手机后在南潢路一便利店套现。
8月24日,抓捕组民警通过前期掌握线索在一五金厂内将嫌疑人黄某平抓获,在其身上起获事主被盗手机。经审讯,黄某平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律链接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记者】何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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