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送出的红包和LV包,分手后能要回来吗?湛江一案件这样判!

遂溪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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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吴川市人民法院获悉了这样一起案件,作为被告的女方冯某被判决向原告男方李某返还40800元。

分手后,该不该向前任要回恋爱时的花费?恋爱期间的财物支出,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就此话题,记者专门走访了法律工作者……

原告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发给被告的钱款金额中分为:有备注内容部分和无备注内容部分。

吴川市法律工作者陈旭认为:对于送出去的礼物,能不能要回来?可以结合法律规定及生活实际情况,

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陈旭建议,恋爱期间一方要求借钱的,转账的一方可以在转账时备注“借款”,以明确双方借贷合意。同时,不建议大家有超过自身经济能力的消费,而为了博取对方欢心去网贷平台贷款更不可取。

陈旭提醒市民,生活中不乏假借恋爱之名骗取财物的骗局,所以在恋爱期间一定要保持理性的头脑,切忌盲目消费、提高风险意识,在大笔财物支出时三思而行,最好能留下相关凭证,以备不时之需。


来源:湛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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