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等红灯玩手机?违法!

南海桂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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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时不能玩手机、拨打接听电话,这是各位驾驶人都知道的。但在等红绿灯或拥堵路段车辆停止时,是否可以玩手机?

相信不少驾驶人都有这样的疑问,等红灯时玩手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吗?答案是:违法!我们先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

等红灯时玩手机被查处 

上海的驾驶人张某,在上班途中路口遇红灯等待时,拿起手机查看。民警将其拦下,认定张某实施了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经告知后,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的交通行政处罚。

张某认为,其驾驶的车辆因红灯而处于停止状态,并非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形。且自己拿起手机也是出于获取同事接送地址导航信息的正常需求,不应当受到处罚。是这样吗?

该行为构成妨碍安全驾驶

实际上,虽然张某驾驶的车辆因红灯而暂时处于停止状态,但并不改变其仍然处于在道路行驶这一连续的过程中。等红灯时停止时间较短,车辆在路况复杂的路口未脱离驾驶员的控制,亦未熄火。

张某浏览手机的行为不仅会影响其对信号灯、行人以及路况的判断,而且双手脱离汽车方向盘也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该行为本身已构成妨碍安全驾驶。

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

4、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九)使用手持电话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

马路如虎口,不管是等待红绿灯还是遇到拥堵,驾驶人都不能心存侥幸,一旦做出玩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将面临法律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

广大司机驾驶时尽量使用耳机、车载电话等设备通话,司机驾驶自动挡车辆等红灯时应挂N档、拉手刹,为自己和别人都上一道安全“双保险”。

车辆行驶途中探出车外被罚 

近日,江门交警接到热心网友举报一辆黑色小车在行驶过程中一女子半个身子探出天窗,并不时摇头晃脑和摆动身体,十分危险,这可急坏了交警蜀黍!

交警大队接举报后,迅速调取相关路段视频锁定车辆,对车辆及车主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当日下午,民警与车主胡某取得联系,依法传唤其到大队接受调查。

据胡某反映,当日搭载2名朋友前往江门市江海区麻园,由于车内载满水果,其中一名女性朋友为节约空间便将上身探出天窗外。民警严肃告知胡某车辆行驶中,乘客探出天窗的危险性,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胡某表示十分羞愧,承认错误并告诫周边朋友,承诺绝不再犯。

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胡某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2. 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3. 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4. 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5. 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

驾驶机动车使用手持电话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

车辆行驶途中探出车外还有这些危险

车辆急刹时:如果遇到紧急刹车,车速过快时,一个紧急刹车可能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创伤,轻则肋骨折断、重则摔出车外!

车辆行驶时:如果遇到硬物飞来、高空悬物等情况,人的头部也极易受伤。

车辆静止时:天窗可能会突然关闭导致夹伤头颈。

开车溅人一身水属违法,已有人被罚!

台风“康森”、“灿都”来袭,未来两天桂城将迎来雷雨天气,受到暴雨天气影响。各地或将出现“水浸街”的情况,有些车辆在通行涉水路段时,却开出了“六亲不认”的姿势。

路过的行人无辜被溅一身污水,各位桂城司机知道吗?其实车辆经过漫水路段没有减速慢行,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此前,事发于江苏苏州,郭某驾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行经积水路段未减速,车轮激起的水花溅了旁边等红灯的男子一身。男子没有忍气吞声,果断报警。

民警通过监控确认事实后,依法传唤郭某接受处理。郭某供述称,上班路上遇到堵车,他一着急就直接走了非机动车道,在坑洼路段也没有减速,导致溅了对方一身水。

最终,郭某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经过漫水路段未减速通过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合并处罚款100元。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山东平邑县,车辆溅起的水花淹没了骑电动车的爷孙二人,导致后车差点就撞上2人。

事发于7月8日下午17时许,唐先生开车行驶中,突遇旁边一辆车加速通过,瞬间激起了比车还高的水花,唐先生的前挡风玻璃被完全遮挡。

待玻璃上水花散去后,唐先生才发现一辆载有祖孙二人的电动车已近在眼前,若不是他提前减速,后果难以预料。在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祖孙二人被水花淹没溅得浑身湿透。此前,当地交警已介入调查。

涉水路段的正确通行方式

首先,通行时控制车速车子通过积水路面应保持合理时速:车速10至20公里/小时,对行人影响不大;车速30公里/小时左右,膝盖以下被溅湿;车速40公里/小时左右,水花溅起1米多高。其次,注意涉水姿势找准路线,缓慢通过涉水路段。遇路面有积水时,不要左右躲闪、突然制动,涉水行车应选择距离最短、水位最浅、水流最缓慢及水底最坚实的路段涉水通过。

涉水后及时进行车辆保养

及时清洗车辆,避免泥沙、杂质侵蚀车漆。若积水深度较深,要注意检查车身细小划痕、车辆底盘、车辆线路、发动机状况等。早作处置,保证后续用车的行车安全。

雨天行车开双闪或远光灯也是不妥当的

此外,有些南海车主为了“安全”,在暴雨天气行车过程中习惯开启双闪或者远光灯,这种做法也是不妥当的。

雨天行车中不要使用双闪。所谓“双闪”就是危险警示灯,只应该用在非常危险的情况下,比如前方有事故,或者你需要在主路临时停车。一般行车过程中我们都不应该用到它,如果滥用双闪很有可能会给周围的车辆传递错误信息,易导致危险发生。同时,雨天开双闪会导致后车无法识别变道灯有一定危险!

雨雾天开远光灯是错误的行为!因为远光灯在雨雾天是有漫反射的。所以,越开越雾!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8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不同程度的雨况,灯该怎么开?牢记这几点!小到中雨,近光灯;大雨,近光+前雾灯;暴雨,近光+前后雾灯。

文明交通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付出与努力,转发提醒更多车主吧!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广东交警、上海二中院、深圳交警、江门交警

编辑:佛山新闻网  罗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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