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站偷拍裙底,一男子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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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深圳一高铁站

女乘务员无意间瞟了眼车窗的反光玻璃

发现身后男子

用手机在身后偷拍自己的裙底?

到底怎么回事?

我们一起来看看

无意间瞟了眼反光玻璃

女子发现男子在偷拍自己裙底

9月3日,记者从深圳铁路公安处了解到,8月25日,一男子在福田高铁站乘坐高铁时,用手机偷拍女性乘务员裙底。

据警方介绍,当天上午9时50分许,从福田开往广州南的G6590次列车在福田站停靠等待上客,列车长小美(化名)在4号车厢门口立岗,一名背着背包的男性旅客上了列车。

不久,小美看到该旅客将背包放下后走出车厢外,以为其是下来透气的,但随后她无意中通过车窗的反光玻璃,发现该男子用手机在身后偷拍自己的裙底。她立刻转身质问该男子,男子十分慌张,一边后退一边删除了照片。

为了不耽误列车准时发车,列车长小美没有继续质问,待该旅客上车、列车发车后,立刻致电福田站派出所报警。

男子被抓获

自述:看其穿短裙起了歹心

接警后,福田站派出所根据列车长提供的信息,即刻前往深圳北站将该男子截获,并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一开始,该男子以为删除了照片,民警没有证据,不愿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但在视频证据面前,该男子最终老实交代了自己偷拍女性裙底的经过。

经查,该男子叫小王(化名),30岁,当天本计划乘车去广州,从福田站乘车时,看到列车长身穿短裙,一时起了歹心,两次绕到其身后弯腰拍摄但被发现,随后他第一时间删除了照片。

因害怕在列车上被抓,本计划直接乘车到广州南站的他,在列车上购买了自深圳北开往广州南的其他列车的车票。

10时50分许,小王在深圳北站下车,在换乘时被深圳铁路警方抓获。

警方通报:

行政拘留五日

深圳铁路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给予该男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作案工具手机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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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大件事

编辑: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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