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广东】
9月4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8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144件(来电70件,来信74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10件(中山2件,广州、珠海、河源、惠州、茂名、清远、潮州、揭阳各1件)。
全省各地市举报件交办情况 。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水32件(占22.2%),大气57件(占39.6%),噪声35件(占24.3%),固废29件(占20.1%),土壤1件(占0.7%),生态破坏32件(占22.2%),海洋4件(占2.8%),农业农村8件(占5.6%),其他23件(占16.0%)。
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18个地级以上市和省委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6个省直部门。
按数量排序分,由高至低分别是广州、梅州各27件,惠州16件,汕头11件,佛山、揭阳各7件,深圳、河源、江门、湛江各6件,中山5件,清远、潮州各4件,阳江、茂名、云浮各3件,珠海、韶关各1件,省委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各1件。
截至9月4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8批共761件(来电471件,来信290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64件;交办督办案件共1件。
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派员组成督导组,前往江门市就台山市广海大沙工业区皮革厂废气扰民问题办理情况问题进行督导调研。督导组深入大沙工业区核查,查看废气治理等环保设施。发现该工业区在产的4个工厂都已配套建设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在工业区周围无明显异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近期监测也显示达标。督导组还与当地部分群众代表见面座谈。督导组现场要求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继续做好工业区的环境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业园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公告: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1年8月27日—9月27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0-83187732,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广州市第A125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记者】张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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