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观察|74个街道站到行政执法“台前”,对深圳意味着什么?

南方+ 记者

8月26日,深圳经济特区刚刚过完自己的41岁生日。这座年轻的城市如今已成长为中国城市阵列中名副其实的改革“闯将”。

然而,耀眼光芒背后,经过40多年的高速发展,深圳经济特区在城市空间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态和运行机制上发生深刻变革,也逐渐迎来城市治理承压明显、发展空间不足等诸多挑战。

当下,深圳进入“双区”驱动“双区”叠加背黄金发展期,伴随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向往新期待不断提升,如何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成为摆在深圳面前的必答题。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今年以来一场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为核心要义的改革在深圳全市铺开。

9月1日,在原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丽街道执法队办公楼前,随着红绸拉下,该执法队正式挂牌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这标志着深圳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正式拉开序幕,全市74个街道办事处开始站到行政执法的“台前”,承担起更多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开启深圳基层治理新格局。

告别多头执法,推动力量下沉,扩充执法权限,赋能基层治理……一幅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加强、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队伍素质明显提升、执法效能大幅提高、监督指导严格高效,职业荣誉感不断增强,市民满意度显著提升的美好画卷正徐徐展开。

破题

以法治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街道是城市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加强城市基层治理,首先必须把街道的职能做大做强做实,必须做到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向基层倾斜。

将服务管理的关口前移、将各类资源的重心下移,深圳此番做法的背后可谓是对城市治理的深刻理解和基于自身发展现状的切实考量。

深圳是一座实际管理人口超2000万的超大型城市,单位面积下的服务和管理人口均处于世界前列。如果基层不能做大做强,那么市民蓬勃旺盛的日常生活需求就无法得到满足,城市综合管理的各项职能也无法有效运转。

基于这样考量,深圳此次把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先手棋”,使街道从“行政末梢”加速向“治理枢纽”转变,而在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中,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无疑是重中之重。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今年3月深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决定》,强力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树立执法队伍新形象。

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更是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主动担当,勇于作为,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五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创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示范点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明确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创建工作,为破解综合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新要求。

可以说,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圳又一次走在了全国前列。

赋能

让街道“看得见,也管得了”

梳理资料发现,本次改革的最大特点是对执法主体及执法范围做了调整。

在执法主体上,全市74个街道办事处开始站到行政执法的“台前”,承担起更多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责任。

据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改革前,街道执法部门作为区城市管理部门和区规划土地监察部门的派出机构,涉及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的以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名义行使行政执法权,涉及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查处,则由街道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以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的名义实施。但改革后,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调整,全市74个街道办事处承担起本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主体责任。

在执法范围上,也从以前的“12+1”项,扩大至“17+1”项,涉及城市管理、市容环境、教育培训、房屋租赁、规土监察等领域的475项事项。

其中包括原属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12项,例如涉及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和灯光夜景设施、爱国卫生、养犬、户外广告、校外午托、黑煤气、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查处也纳入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同时,新增了与水务、文化、住建等相关的5项执法内容。

本次改革中,深圳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分工也得以厘清明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今后将主要负责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协调、监督、指导、考核、培训等工作,而街道办事处则负责起具体的执法工作。

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督水平……这意味着,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切入点,深圳全力推进执法力量下沉,着力解决了以往的多头执法困局,有力缓解“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这一难题,全面打通综合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

提速

大城善治“深圳方案”迈出坚实步伐

任何一项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

执法队伍下沉、执法职权下放,对街道依法履行基层社会治理职责意义重大,但也意味着街道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能否接得住、管得好也备受关注。

上述背景下,在如何推进街道依法履行职责,规范综合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上,深圳还亮出“杀手锏”——同步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五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五化”建设为抓手,力促改革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做得好、有监督”。

通讯员/受访者 深圳城管 供图

所谓“五化”,指的便是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法定化、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手段智能化、参与社会化。

职责法定化包括建立权责清单、厘清管理与执法职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等方面,实现“一套清单管权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调整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各部门、各区和街道不得随意增减清单内容。

队伍正规化指的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能力素质建设、探索职业化发展路径、加强监督指导、加强人员编制管理等。未来,街道行政执法队伍的新录用人员应具备法学专业背景或者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同时,推动出台深圳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奖励制度,工作表现突出可立功嘉奖。

执法规范化则包括规范执法全流程、建立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方面,意在从着装、标志标识、执法用语等方面规范执法言行举止,通过建立健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公平公正,避免同“案”不同“罚”。

手段智能化指的是在智慧执法上下功夫。深圳将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和便携蓝牙打印机等执法装备,提供智慧执法保障。

参与社会化指的是充分发挥社区党建引领多元参与社会治理,压实社区在基层治理的主体责任,探索建立“社区党委+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驻社区单位、企业+志愿者+居民”联勤联动的工作模式,常态开展普法教育、入户(入店)宣传、路面巡查、联合执法,形成社区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协同、市民参与的工作机制,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为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创新推出的“五化”建设点赞。“‘五化’建设是街道基层执法的一个方向,也规定了它的边界范畴,其中,队伍正规化、 执法规范化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手段智能化、参与社会化等方向的提出很有远见,而这一切的基础保障是职责法定化。”

杨勤也提出,执法权下放到街道,这是一项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创新。长远来看,基层执法还特别要注意防止教条执法、机械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出现。

“总之,改革如何做到宽严相济,全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有力度又有温度,让市民在任何时候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改革推行成功与否的关键。”

通讯员/受访者 深圳城管 供图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改革之路无坦途。

当前,深圳进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深圳经济特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叠加的黄金发展期。肩负沉甸甸的历史使命,深圳如何勇立潮头、先行示范,以“五化”建设为抓手,在国家战略牵引下实现自我超越,以自身突破带动全局升级,备受期待。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

我们期待,在“五化”建设为深圳顺利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立梁架柱”背景下,深圳逐步构建起权责明晰、运转顺畅、执法规范、服务热情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打造出全国一流的街道综合执法队伍,让其真正成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加速器”,为中国大城善治贡献出更多"深圳方案"。

【记者】崔璨 杜艳

编辑 胡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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