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致其衣不蔽体事件问责有了新进展。9月2日,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给予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3名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另有4人被处理。
据央视新闻报道,8月30日“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发生后,西安市迅速成立由市纪委、市公安局组成的调查组。
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经西安市纪委监委调查,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在工作中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经常,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事件发生后调查核实情况不深入不全面,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反思反省不深刻。给予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3名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1名相关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2名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1名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
采写:南都记者 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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