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记者从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发挥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区域资源优势,推进劳动能力鉴定“一门集中”的高效、便民服务,自2021年9月6日起,原位于常平镇常东路的常平劳动能力鉴定现场鉴定点,搬迁至常平人社分局内。
工伤职工或其他参加劳动能力鉴定人员,可按通知的鉴定时间前往参加现场鉴定。
那么如何前往新的地址呢?选择公交出行的市民可到常平火车站公交站乘坐712路或730路,在常平一小站下车,往汇隆大厦(常平商会大厦)方向步行约202米(2分钟)可到达常平人社分局。
选择城轨出行的市民,可乘坐至常平南站下车,沿常平大道往汇隆大厦(常平商会大厦)方向,约800米。
自驾前往的市民,可以导航至常平镇站前南路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平分局。
新地址服务时间安排为周一至周二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日后如有调整,东莞市人社局将提前公告,更多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信息,市民可关注“东莞社保”微信公众号“社保服务-业务办理-劳鉴服务”栏目。
劳动能力鉴定小知识
为什么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
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是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和重要依据,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的重要参考。被鉴定人可凭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向相关部门申领相应的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的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类:初次鉴定、15日内复查鉴定、一年后复查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类:停工留薪期确认、工伤康复确认、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工伤复发确认;
3.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类:养老保险人员、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4.其他:非法用工单位伤残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确认、见义勇为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委托鉴定。
【记者】龚名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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