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6日,“西子湖畔”上一篇名为《违章停车还如此嚣张,这是在挑衅交警叔叔嘛?》的帖子引起广大网友关注,该车车主因车辆违停不满交警处罚,在小车车头、车尾处张贴有侮辱交警字样的纸张,严重损害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1、发现该贴后,惠东公安交警、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证,2021年8月25日9时30分许,史某松(男,51岁,惠东平山人)驾驶小型汽车在平山街道建设路路段因不按规定停车被交警处罚。为达到泄愤的目的,史某松将印有侮辱交警字样的纸张分别张贴于车头、车尾处,并拍照分享给微信好友,在网络上引起网民评论转发,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史某松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1、惠东公安提醒:
广大市民应遵守法律法规,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如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起诉等正当方式提出。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对于寻衅滋事或公然辱骂正常执法、执勤的公安民警,恶意妨碍公务甚至辱警、袭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
来源:惠东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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