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从8月24日开始至今年12月底,我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流通领域两轮摩托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加强我区电动车销售环节监督管理,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电动车行为,消除交通隐患,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24日下午,记者在城区多家电动车经营销售场所看到,由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联合组成的执法队伍,对电动车销售商户逐间进行检查,通过详细询问、随机抽查等方式,认真检查经营单位销售的电动车是否有3C认证证书,证书是否有效;是否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健全进货台账;验明电动车主要参数是否与合格证和一致性证书相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销售和加装电动车遮阳伞。同时落实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向电动车销售单位发放《致全区两轮电动车经营单位告知书》。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二股副股长 姚祈裕: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上级的部署,联合区公安分局开展两轮电动车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从现在开始一直到年底,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加大清理整治力度,从严查处非法经营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车作为广大消费者喜爱的日常短途交通工具,摩托车国四标准和电动自行车3C认证等法规已相继实施,明确在流通环节两轮车均需取得相关标准和认证才可销售,购买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认真查看产品合格证、3C认证编码,必要时可要求经销商出示相关产品的国家3C认证证书,并与产品合格证进行核对。在购买符合标准规定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后,要主动及时到交警部门办理牌照。驾驶电动自行车需佩戴好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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