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26日从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自2021年9月1日起西藏将开征契税,明确契税适用税率为最低档3%。
据了解,为保障居民住房需求,西藏将根据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由于当时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缓慢,为减轻相关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税收负担,暂未开征契税。”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尹摇山介绍,近年来,随着西藏经济发展稳定健康,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活跃度有了大幅度提高,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开征契税。
契税与房地产市场联系紧密,是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在政策上体现了“保护基本居住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差别化调控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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