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快看,顺德校内课后服务将这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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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召开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会议,解读近日印发的《顺德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顺德明确,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区义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即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为此各镇街要按照“一校一策”要求制定辖区内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8月24日,顺德区教育局召开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会议。南方日报记者 蒋晓敏 摄

8月24日,顺德区教育局召开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会议。南方日报记者 蒋晓敏 摄

基本托管服务为主,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

顺德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相关负责人对顺德即将开展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在服务时间方面,顺德将实行校内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开展课后服务,确保下午课后服务托管时间不少于2个学时,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00。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切实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实行弹性离校机制,不得强制有自主学习需求的学生在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前离开学校。

会议明确,校内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向学生提供早餐、午餐,午休及下午课后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早餐、午餐服务和午休服务;下午课后服务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寄宿学校)100%开展下午课后服务。

各学校要保证不少于1学时用于基本托管服务,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尤其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剩余时间各学校要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发设置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最大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以学校为主体开展服务,加强第三方教育机构监管

会议还对校内课后服务的主体责任和保障机制进行了明确。学校是开展校内课后服务主体,校内课后服务以内部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社会机构的课程或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的服务,但不得把课后服务工作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同时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面向中小学的有偿课程辅导(学科类等应试提分、升学考试类型的课程辅导)。

此前顺德各镇街已广泛开展430校内课后服务。对此本次会议强调,各镇街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第三方教育机构等教育资源的引入和管理,实行白名单管理制度,供学校从中购买服务。

针对备受关注的费用问题,顺德明确各镇街要加强属地管理,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坚持自愿、普惠非营利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合理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相关收费标准需报区教育局备案,主要用于购买社会机构服务,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补助,不得由第三方代收费。

另一方面,顺德将积极引导在职教师、退休教师、家长或志愿者等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保障教师津补贴、评优评先等激励机制。

上述负责人强调,顺德区教育局将建立网络监督平台,发动家长及社会进行全面监督,定期发布相关统计信息。不定时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进行专项督查或“飞行检查”,对违反相关规范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顺德区教育局副局长李翠芬表示,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双减”工作要求的重要环节,是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引导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顺德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减轻家长教育焦虑,各镇(街道)各学校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大局出发,结合区域实际和校情,把“减负”和“提质”结合起来,打好综合治理组合拳,按照相关要求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南方日报记者】蒋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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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朱苏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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