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速在25km以下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应该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但近日有多位市民反映,电动自行车“大军”驶入洲头咀隧道。
【视频来源 广东广播电视台】
广州鹤洞大桥从上周五晚11点起全封闭施工,途径车辆需绕行珠江隧道和洲头咀隧道。据街坊报料,大量电动自行车也涌入这两条隧道,甚至占用了三条机动车道中的两条,机动车只好靠左行驶让出位置。
广州交警回应说,按照规定,非机动车禁止驶入过江隧道。现在交警已加派人手,在隧道口进行管理和劝导。现在,洲头咀隧道前新增设了告示牌,禁止三轮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及行人进入隧道。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非机动车、行人进入高速公路极度危险。“高速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遇到非机动车和行人往往会刹车不及时、极易酿成惨剧。请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出行前选择合适的路线,切勿进入高速公路!
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变道超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通行秩序、危及交通安全,一直以来是影响城市文明的“顽疾”。为切实改善辖区道路交通环境,荔湾区开展“奋战三百天、全力保畅安”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今年3月以来,荔湾区开展了34次综合交通秩序整治,9329人参与整治,查处五类车10981辆,查扣五类车3906辆,劝导交通轻微违法行为14807次,派发宣传资料18040份,行政拘留106人,刑事拘留36人。通过整治,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取得阶段性成效。
9月起广州全市所有道路
全天禁鸣喇叭
9月起,广州市禁鸣喇叭的范围扩大了!《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近日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通告》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届时,全市范围所有道路全天禁鸣喇叭,但两类特殊情形除外。
根据《通告》,每天0时至24时,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鸣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经部队车辆管理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并悬挂部队号牌的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遇有交通受阻时可以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和警报器。
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
违反禁鸣喇叭规定,如何处罚?
“《通告》明确了违反禁鸣喇叭规定处罚依据、处罚主体。”广州交警介绍,《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六)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十)项规定机动车辆使用高音喇叭、怪音喇叭或在禁鸣喇叭路段和区域鸣喇叭的,由当地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因此,对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处罚为罚款150元,不记分。
从8月16日起,广州全面整治机动车乱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广州交警坚持常态打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白天重点在交通繁忙路段、施工拥堵路段,晚上重点在车流、人流多的路段,对乱鸣喇叭行为予以坚决整治,发现一宗、查处一宗。
【来源 广州荔湾发布编辑部 李欣煦,广东广播电视台,广州日报】
【编辑 黄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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