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未按规定登记信息,黄江公安现场查封18间出租房

黄江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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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租住门槛较低、管理宽松,时租日租公寓、城中村出租屋等场所受到了不法分子的青睐,出租屋成为一些违法犯罪人员的藏身之所。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进一步改善辖区社会治安环境,

强化出租屋和重点人员防控工作,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期,

黄江公安组织民辅警到辖区各出租屋

逐街、逐栋、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

全力挤压违法犯罪的活动空间。

但是,

仍有个别出租屋房东抱有侥幸心理

不如实登记报送出租屋租客信息。

↓  ↓  ↓

截止8月17日,黄江公安分局在排查中发现梅塘龙和东二街某出租屋、黄牛埔文化广场附近出租屋房东存在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对18间问题出租屋房间进行了现场查封。

@黄江房东们

在收租的同时

一定要做好以下这些事情

房东们要做些什么?

一、履行出租屋治安安全责任

不得向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的自然人、未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明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租房屋;督促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中的流动人口及时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承租人或者共同居住人为境外人员的,督促其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发现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查处。

二、做好自主申报工作,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共同居住人信息

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自主申报工作,对承租人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报送。

不按规定登记,有哪些后果?

不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信息,出租屋出租人、管理人可能将会被:

一、罚款(最高可罚款500元,涉及外国人最高可罚2000元)

二、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报送途径有哪些?

三种报送途径:

1亲临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警务室报送;

2、通过微信或者短信、电话、传真等报送;

3、通过公安机关提供的人口信息自助申报系统等网络系统报送。

黄江公安提醒

出租屋主、二手房东等出租屋出租人、管理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市场主体等单位负责人,住宅小区和商住楼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等各类责任主体都应认真履行“莞e申报”责任,及时登记、报送、更新居住人员、从业人员信息,违者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本文来源:写意黄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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