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深圳市检察机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检察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据悉,近三年来深圳市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体呈高发态势,2021年上半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审查逮捕人数已成为深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中的第二大犯罪类型,占全部审查逮捕人数的十分之一。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去年案件同比增量53倍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办案数据统计,近三年来深圳市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体呈高发态势,2019年是诈骗案件数最高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办案数同比增加38.3%,人数增加139.6%;2020年开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数激增,案件数同比增长53倍,人数增长42倍。
2021年上半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审查逮捕人数已成为深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中的第二大犯罪类型,占全部审查逮捕人数的十分之一。
对此,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采取了多项举措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包括构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检察监督、促进认罪认罚、开展反诈预防宣传教育等。
下一步,深圳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侦查机关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争取在市公安局反诈中心设立检察官办公室,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实施常态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及时解决案件管辖、侦查方向、取证方式、法律适用中的疑难问题。
同时,进一步加强案件出庭公诉工作,细化案件指控内容,切实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保证庭审效果和判决效果,延续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势头。
10类典型案例发布,含全国首宗“卡密”洗钱案等
会上还发布了深圳检察院编写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例读本》,其中包括该院近年来办理的共10类25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全国首宗“卡密”洗钱案就是其中之一。电话卡密是卡号和密码的简称,是电信、联通、移动三大运营商发行的固定面值储值卡,现今商家售卖的不再是实体储值卡,而是卡上的“卡密”,不少犯罪嫌疑人通过高买低卖“卡密”的方式把诈骗得来的钱财迅速洗白。
被告人谢某斌等人在福建省龙岩市适中镇利用购买来的公民信息,远程租用服务器,从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2日,在某银行旧版个人网银进行破解客户账户密码的犯罪活动,成功登陆3.8万个账户,后又冒充银行客服拨打受害人电话,以提升信用卡额度方式诈骗他人财物。被告人使用改号软件,冒充银行客服拨打受害人电话,称受害人为优质信用卡客户,可以申请贷款,如果受害人同意,就帮忙开通功能。但要测试受害人的信用额度和还款能力,需转一笔钱到受害人绑定的借记卡账户(此时被告人已经登录了被害人的网上银行,并且申请了一笔贷款到被害人信用卡的绑定借记卡内,被害人并不知情,误以为确实是测试款),但十分钟之内要还回银行,过程中骗取受害人的手机验证码将申请的贷款转到被告人的一级卡内。
2018年3月起,该诈骗团伙以网购退款、快递丢失等为由,向被害人发送二维码,通过扫码支付的方式诈骗被害人财物至被告人的一级卡内。已查明诈骗数额有人民币404万余元。诈骗行为实施成功后,被告人将钱迅速转入洗钱“水房”提供的二级银行卡账户。水房又立即将赃款通过支付宝在网上购买移动充值卡的“卡密”,然后将获取到的卡密转手低价出售,达到洗钱的目的。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以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经营罪等判处被告人谢某斌等人八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交易平台类电信诈骗也是近年来常见的电信诈骗类型之一。其最大特点是具有集群效应,范围波及面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受害者容易被骗,受害者众多,受害者损失惨重。
如汇金所”66人特大电信诈骗案,被告人刘某燕、范某平、余某等人及其发展的代理商以深圳某汇金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名,购买虚假的交易平台(EC0、AMC、BANYAN虚假交易平台)软件系统,未对接真实的国际交易市场,在平台内部进行封闭的虚拟交易,非法交易外汇、黄金、恒生指数、原油期货等虚拟产品,骗取投资者财产,造成投资者经济损失数额特别巨大,涉案金额达人民币3亿多元。
最终,本案被告人一审均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25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1人被判处三年至九年有期徒刑。
【记者】杨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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