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福彩:分类级差异化管理彩票专兼营销售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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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福彩发行中心日前制定并发布了《广东省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管理办法》。其中提及对彩票专营和兼营销售场所实行分类及差异化管理,并列明关于销售场所设立、建设等方面的相关条件,对相关业者具备参考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彩票销售活动,加强销售场所(以下简称“销售场所”)的管理。广东省福彩发行中心日前制定并发布了《广东省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办法》规定,按照宜专营则专营、宜兼营则兼营,专营为主、兼营为辅的原则,根据销售场所销售方式的不同,全省销售场所分为专营销售场所和兼营销售场所,实行分类级差异化管理。

《办法》共11章86条,对销售场所设立、销售场所建设、代销管理、彩票销售、彩票兑奖、资金管理、销售设备管理,以及销售场所的变更、暂停销售和撤销,监督惩处等进行了明确、细致地规定。

在销售场所设立方面,《办法》分别列明了专营销售场、兼营销售场所需要符合的条件。在经营面积上,专营销售场所须不小于10平方米,兼营销售场所须具有销售福利彩票的独立区域,可布设中国福利彩票销售专柜或具有设置中国福利彩票销售终端设备、销售展示即开型福利彩票的空间。

《办法》规定,销售场所设立实施最小距离限制,对不同类别的销售场所采取不同的距离保护。专营销售场所与现有专营销售场所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城市(含县城)原则上不小于300米;发达地区的乡镇,依照城市标准设立销售场所,欠发达地区的乡镇、村,可依据人口的密度和经济发展状况设立销售场所。兼营销售场所与专营销售场所之间距离,市福彩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在100-300米范围之间设定最小距离;在大型商贸综合体、商场、酒店、电影院等场所内设置的福彩兼营销售场所与现有福彩专营销售场所之间不设距离限制;兼营销售场所与兼营销售场所之间不设距离限制;仅代销“刮刮乐”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场所与专营销售场所、兼营销售场所之间均不设距离限制。

对于申请设立销售场所的申请人,《办法》放开了申请人年龄上限,要求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但不再要求60周岁以下;同时要求,个人申请者应为非国家公职人员;《办法》还规定,相同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具备完全彩票销售能力的残障人士。

在代销管理方面,《办法》规定,代销者为自然人的,代销者本人为其销售场所负责人;代销者为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为其销售场所负责人,销售场所负责人应直接参与销售场所的经营管理。代销者应当根据福利彩票销售需要为销售场所配备适当数量的销售人员,销售人员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销者及其销售人员不得与省、市福彩中心工作人员存在利益交换及利益输送行为。

《办法》还规定,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省福彩中心建立代销者违规信息名单管理制度,对于具有“未经财政部批准,擅自利用互联网或变相利用互联网销售福利彩票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组织参与销售非法彩票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政策行为的”情形之一的代销者,将其列入违规信息名单。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彩票兑奖方面,《办法》明确要求,销售场所在办理兑奖时,必须通过销售设备对彩票原件进行验奖和兑奖;未按规范验奖和兑奖的,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代销者承担。近两年,时有在网络平台晒中奖彩票照片导致奖金被冒领事件发生,这条规定对于打击冒领奖金行为具有积极作用。

整理: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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