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率先建立三级联动打击机制!梅州推动野保共识成为行动落实

南方日报·梅州观察

清晨,第一缕阳光洒落在梅州大地,一湾梅江水泛起粼粼波光,青山的倒影摇曳迷离,微风拂动着两岸的花木,蝉鸣鸟叫渐起,粤北首个国家森林城市渐渐被唤醒。

这一和谐的生态画卷,见证着梅州人民对生态保护底线的坚守。在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报告中,“生态”二字便出现了22次。

作为广东的生态发展区和重要生态屏障,梅州森林覆盖率多年稳居全省前列,辖区野生动物资源丰富。为做好辖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梅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着力构建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野生动物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起“市、县、派出所”三级联动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全链条打击、全覆盖宣传、全社会联动的工作新局面,为梅州全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广东样本夯实生态基础。

梅州公安不断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 丰顺警方供图 

梅州公安不断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 丰顺警方供图 

全链条打击

三级联动重拳打击“涉野”违法犯罪

“绝版靓货,40多斤,有老板看上的私我。”5月17日,一条朋友圈引起了民警的关注,网友“AA***河鲜批发137***”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条类似龟鳖的短视频,并附上了抖音号和联系电话。经仔细辨认,视频中出现的动物乃是国家一级濒危保护动物“鼋(yuán)”。

公安机关快速破案,解救国家一级濒危保护动物鼋。 森林分局供图 

公安机关快速破案,解救国家一级濒危保护动物鼋。 森林分局供图 

濒临灭绝的鼋极其珍贵,但这只鼋从何而来,现在又在何处呢?

对此,梅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立即会商研判,根据被举报电话和相关视频资料分析,初步判定嫌疑人在平远县,便指令平远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进行前期调查。由森林、网警、派出所等组成的专案组随即成立,并锁定嫌疑人为在平远县大柘镇经营河鲜生意的杨某。

次日,民警将杨某传唤到案。其如实交代,这只鼋是她花5038元从丰顺县留隍镇一男子处购得的,并把鼋贩卖至蕉岭县。为尽快找到鼋,5月18日中午,市森林分局立即组织平远、蕉岭森林警察大队联动新铺镇派出所,在新铺镇抓获涉嫌收购鼋的犯罪嫌疑人叶某和林某,并于当天19时,在叶某的养龟池塘捞获并扣押一只重45.8斤的鼋及73只黄喉拟水龟(国家重点二级保护动物)。

乘胜追击,深挖扩线。次日,市森林分局又组织平远、丰顺森林警察大队在丰顺留隍镇抓获出售鼋的犯罪嫌疑人朱某、胡某。目前,这只鼋和73只黄喉拟水龟已被送往梅州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点及梅南救助站,杨某等6人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三级联动、多警作战,是快速侦破本案,实现全链条打击的关键所在。”梅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李金山介绍,为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对“捕、养、售、运、食”等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环节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全链条打击整治,梅州于今年5月制定了《关于建立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工作新机制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在全省率先建立起“市、县、派出所”三级联动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工作机制。

细翻《方案》可发现,《方案》对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领导机构、职责分工、运作机制、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织就了市森林分局、县级森林警察大队、派出所为纵线,指挥中心、治安、技侦、法制、网警、打私、宣传等警种为横线,以及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铁路、交通、海关等部门为外联的立体打击网。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刑事案件46宗,同比上升27.78%;打击处理嫌疑人118人/次,同比上升28.26%;收缴各类野生动物5072头/只。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181头/只,同比上升116.75%,总涉案价值463.4万元。

全覆盖宣传

定向定点组合传播 营造严控氛围

“这是果子狸,这是一丘之貉的‘貉’,这些都是野生保护动物……”6月22日上午,在梅江区文化公园举行的一场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中,梅州市公安局联合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市民进行了拒绝食用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科普教育。

“原来画眉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啊……”观看完现场展出的逼真野生动物模型,翻阅现场发放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图册》后,群众纷纷直呼“涨知识”。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打击整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需要广大群众的合力参与,自觉遵章守纪、自觉抵制买卖。如何精准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和能力,是梅州公安机关持续探索和发力的重点工作。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被困铁网,警民暖心救助。 丰顺警方供图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被困铁网,警民暖心救助。 丰顺警方供图 

一方面,梅州公安部门聚焦定点宣传教育,紧抓“野生动物保护日”“爱鸟周”等节点,采取“宣传进学校、宣传进社区、宣传进机关、宣传进企业”等形式,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号召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线索,共同保护野生动物,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进学校,提升学生野保意识。 丰顺警方供图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进学校,提升学生野保意识。 丰顺警方供图 

与此同时,梅州公安聚焦重点对象,定向开展警示教育。5月4日,梅县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会同农业农村局森林资源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对梅县区相关行业开展野生动物专项检查,向经营者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近年来破获非法猎捕、收购、运输野生动物资源的典型案例,对各餐馆饭店、野生动物繁殖驯养点经营者展开定向宣传教育,并要求经营者签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责任书,全面落实好经营主体责任,营造全行业自觉抵制非法经营、贩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良好氛围。

在此基础上,梅州公安借助公安媒体矩阵,联动各大媒体平台,持续强化“涉野”专题报道,提高群众的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同时畅通举报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集中打击整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举报电话(0753-110、0753-2255332)、举报邮箱(mzslfjxjd@163.com)。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渠道畅通,合力凝聚。7月19日,平远县森林警察大队就接到了群众的举报,报警人称平远县热柘镇有一男子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了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鳠(俗称“芝麻剑”)的视频。

“斑鳠形似鲶鱼,体形较长,因其身上有芝麻状斑点而得名‘芝麻剑’,它是一种无法人工繁殖的极其珍贵的淡水鱼。今年2月,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公布,斑鳠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梅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肖伟锋介绍,根据该举报线索,涉嫌非法猎捕、收购斑鳠的两名嫌疑人已被抓获。

“以前不认得‘芝麻剑’,可能会把它当成可食用的鲶鱼,经过公安机关的宣传科普,现在我们也能分辨‘芝麻剑’与普通鲶鱼的区别了。”市民曾先生笑道,这几年明显感觉到“涉野”宣传多了,大家的保护意识强了,吃野味的陋习也基本见不到了。

全社会联动

救助“清障” 共建生态平衡与和谐

单丝不成线,独木难成林。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整合内部资源,提升打击宣传效能的同时,梅州公安还持续强化外部联防,与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铁路、交通、海关等各职能部门建立起联络人制度,协同做好信息互通、案件会商、巡查整治等各项工作,攥指成拳,凝聚起强大的合力。

4月,梅州海关缉私分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涉野生动物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经线索移交,五华县公安局打私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立即进行案情研判、立案调查,快速抓获走私象牙制品的犯罪嫌疑人钟某鸿,破获一宗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件。

森林公安对农贸市场经营业主进行定向宣教。 森林分局供图 

森林公安对农贸市场经营业主进行定向宣教。 森林分局供图 

与此同时,梅州各级森林公安与林业部门深度合作,建立野生动物保护长效工作机制,强化联动协作,定期做好督导检查,不定时对辖区内重点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强化源头管理、细化末端管控,提升执法打击合力,严厉打击和坚决遏制乱捕滥猎候鸟、野生兽类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跨部门联防联动,一批“夺命”捕鸟网、捕兽夹及时被发现和清理,为野生物保护做好“清障”工作。

4月30日,五华县棉洋镇富强村一村民报警,称其在苗竹窝采摘杨梅时踩到一个捕兽夹。循着该线索,五华森林警察大队抓获了在山窝里装置捕兽夹的嫌疑人宋某贤,并缴获6个捕兽夹。经与林业部门联动巡山,民警又在五华县河东镇石寨下发现一张捕鸟网,经清点网上挂着斑鸠、麻雀、鹩哥等鸟类死体7只。另在河东镇平东村,发现一张捕鸟网上悬挂着山斑鸠、珠颈斑鸠、松雀鹰等10只鸟类死体。对山上所挂的捕鸟网,民警对其拍照固定证据后及时进行了销毁,共计销毁约2300平方米。

多警联动、部门协同,高压打击、高频宣传,系列举措之下,携手保护野生动物,守护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日渐成为梅州各行业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共识。

这种共识,很快转变为行动的落实。

“我在网上看到公园济公庙有一只陆龟在水里,估计是别人放生的。但这种龟不能在水里养,有可能会被淹死……”6月6日22时许,丰顺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在“平安丰顺”微信后台收到一名热心网友发来的信息,并附上了一条相关龟只的视频。

接报后,丰顺森林警察大队迅速着手跟进此事。经视频初步判断,该网友所提及的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苏卡达陆龟。次日,民警迅速联合县林业局野保部门和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将漂浮在水面的陆龟救起。

看到它面部的血迹、裂开的龟壳,在场人员都心疼不已。随后,这只伤痕累累的陆龟被紧急送至梅州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接受治疗。在救助中心专业人士的精心照料下,目前这只重约37斤的苏卡达陆龟状态有所好转。

警民携手救助苏卡达陆龟。丰顺警方供图 

警民携手救助苏卡达陆龟。丰顺警方供图 

10天后,丰顺县公安局又迎来了一只苏卡达陆龟。原来,市民曾叔在水库钓鱼时发现这只大龟被石头卡住了,见其形态与此前南方+发布的救助新闻中的苏卡达陆龟十分相似,便将其救出并交予北斗派出所民警。目前,这只苏卡达陆龟已被野保部门工作人员送至梅州市野生动物收容所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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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蛇频频出没扰民 民警火速出动解忧

今年以来梅州公安接处涉蛇类警情304起

“警察同志,你们快来啊!我老屋发现一条大蛇,十分害怕,辛苦喂养的鸡已经被咬死好几只了……”5月19日,家住五华县棉洋镇唐纯村的廖叔焦急地拨通了110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桥江派出所民警一边叮嘱廖叔不要惊动蟒蛇,以免造成伤害,同时立即联系相关部门找来专业捕蛇人员赶往现场。在疏散现场围观群众后,专业捕蛇人员很快入屋将蟒蛇控制并装进透气性良好的袋子里。经称重,这条蟒蛇足有38斤重、3米多长,后由森林民警送至偏僻山窝放生。

7月13日,梅江区江北公园路一居民楼同样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一条黑白相间的长蛇,吓得周边居民不敢出入。接报后,梅江公安分局东山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到现场,一名民警使用携带的长警棍预先控制长蛇,使其不会乱窜至其他狭小地带,方便后续工作人员的捕捉。另一名民警则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群,并联系森林公安请来专业捕蛇人员进行捕捉。

“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毒蛇,看见它心里也发毛。但一想到群众的安危,也顾不上害怕了。”办案民警说,经过仔细辨识,这条黑白相间的蛇是剧毒的银环蛇,具有攻击性。若不小心被它咬伤,未及时送医注射抗蛇毒血清,将会有严重的生命危险。

近年来,随着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提升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梅州野生动物资源日渐丰富,蛇类扰民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接到此类求助警情,梅州公安将第一时间指派森林警察大队、属地派出所民警前往处置,同时联系林业等相关部门及专业捕蛇人员,多方联动守护群众安全。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接处涉野生救助类警情324起,其中涉蛇类救助警情304起,其他警情20起,分别救助夜鹰7只、白鹭3只、苏卡达陆龟2只,蛙蛙鱼、猫头鹰、白面狐狸、鳄鱼、猫头鹰、蛇雕、夜鹭、噪鹃各1头/只。

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夏秋季是蛇类的活跃期。由于温度较高、湿度较大,蛇性贪凉,外出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少去山林水边等蛇经常出没的地方,农村居民可在家中较为阴暗潮湿的地方撒上雄黄或者硫磺粉驱蛇。此外,市民如果发现蛇,请不要擅自抓捕,应第一时间报警,由专业人员进行抓捕处置,避免受到伤害。

原标题:

聚焦“三全”发力 打击“涉野”犯罪

梅州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县、派出所”三级联动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工作机制

【来源】南方日报·梅州观察

【南方日报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谢瑜琳 汤锐虹

编辑 邱珂娜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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