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召开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研讨会

惠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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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裁审衔接工作,统一裁审标准,平等保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提升审判质效,近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市法院”)民三庭与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仲恺高新区联合主办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研讨会”。民三庭庭长周娟带领业务骨干及惠城区人民法院仲恺人民法庭法官赵顺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科科长谢锋及仲恺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社会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志乐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上,各方对裁审衔接中的机制问题及劳动人事争议中关于法律适用的难点问题进行了讨论,气氛十分热烈。会议就裁审衔接中的终局及非终局仲裁裁决书的制作,当事人对仲裁案卷卷宗材料的调取以及法院在劳动争议审判后定期向仲裁委反馈结果等机制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时,以案例入手,就新业态用工形式下,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用人单位对绩效工资的调整是否合法,劳动者的绩效工资如何认定;竞业限制协议履行中的纠纷;劳动者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形式要件等法律适用问题,与会人员积极发言、各抒己见,充分交流,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据悉,市法院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之间就劳动争议裁审问题建立了常态化的沟通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此次研讨会的召开,旨在双方进一步达成共识,统一裁审标准,为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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