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珠海国际仲裁院揭牌仪式和香洲办案办公场所启用暨第一届理事会、监督审计委员会成立大会在珠海仲裁大厦举行,这意味着,改革后的珠海国际仲裁院正式成立。
珠海国际仲裁院的前身是1999年成立的珠海仲裁委员会。2018年,国家出台《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掀起全国商事仲裁行业改革的序幕。随后,2019年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2021年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意见》,均对仲裁体制机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珠海仲裁事业发展迎来了历史性的新机遇。
经过省、市两级近40家部门多轮征求意见,2021年上半年,执行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工作人员相继完成条例立法、人员分流、内设机构试运行、仲裁规则修订等工作。8月16日,珠海国际仲裁院正式揭牌,第一届理事会、监审会同时成立。
作为全国首家真正实现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立并有序衔接,具有完备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全方位实现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商事仲裁机构,珠海国际仲裁院将在地区间经贸、法治、社会治理领域的规则对接、制度创新、社会融合等方面产生积极的作用。
珠海国际仲裁院院长王瑞森称,过去两年珠海仲裁坚持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推进改革,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善珠海市营商环境、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行业交流协作、服务横琴自贸区法治创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诸多成果,未来将深入探索和建立符合新治理体系运行规律的机制、符合新治理结构运作特点的模式,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拓展品牌辐射范围,建设区域性国际仲裁中心,不断壮大中国仲裁的声音和力量。
珠海市副市长、珠海国际仲裁院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蔡辉称,作为全国第一家实行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相互制衡又衔接的常设仲裁机构,珠海国际仲裁院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则体系,接驳前沿又独具特色,代表着商事仲裁行业的变革方向。改革后的珠海国际仲裁院,将以全新的面貌,继续服务经贸活动中的纠纷解决、服务横琴粤澳合作区建设、服务珠海实体经济的稳健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今年8月1日,珠海国际仲裁院已累计办理涉澳门案件155件,占涉外案件的71%。
下一步,珠海国际仲裁院还将继续负担起参与大湾区仲裁法律机制改革创新、提升区域法治化发展水平、开展与澳门香港仲裁调解机构间的交流合作、推动在横琴粤澳合作区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打造大湾区国际仲裁高地的一系列重要使命。
【记者】何丽苑
【摄影】关铭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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