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全省统一《诊疗项目目录》!佛山参保人医保支付标准有变化→

顺德均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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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诊疗项目目录》”)自8月15日起执行,全省统一目录,对纳入医保支付的诊疗项目进行明确的规定。

实行此规定,

对我们佛山参保人带来什么影响呢?

特为您梳理了相关要点,

一起来看看!

一、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大幅提升

《诊疗项目目录》规定“普通病房床位费”的支付标准按各统筹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普通病房A级双人病房床位费的收费标准执行。

据此规定,我市的床位费支付标准从原来45元/床/日,变为三级医疗机构82元/床/日,一级、二级医疗机构75元/床/日,低于支付标准的按实际床位费纳入支付。床位费支付标准大幅提升。

二、诊查费支付标准有升有降

《诊疗项目目录》将“普通门诊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纳入医保支付并规定支付标准均按普通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执行。支付标准以内的部分,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按比例分担,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自付。据此规定,我市的基本医保普通门诊诊查费报销调整为支付标准乘以报销比例,见下表:

(点击可查看大图)

对比8月15日前我市三级医疗机构诊查费9元/诊次、二级医疗机构7元/诊次,未实行一般诊疗费的一级医疗机构7元/诊次的报销定额,

8月15日执行《诊疗项目目录》后,我市参保人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的诊查费下降3.8元/诊次,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的诊查费提高0.7元/诊次,在未实行一般诊疗费的一级医院就诊报销的诊查费提高2.9元/诊次。

来源 | 佛山医疗保障

编审 | 陈斯瑜

审核 | 王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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