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选!佛山中院拟建立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名单库

佛山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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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佛山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佛山中院拟建立佛山法院网络司法拍卖

辅助工作机构名单库,

有意向入库的机构可按以下要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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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2021年8月9日--2021年8月23日(共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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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申请纳入名单库的网拍辅助工作机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报机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且具有开展网拍辅助工作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和固定营业场所;

2.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及网拍辅助工作经验的固定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应当涵盖法律、会计、摄影、摄像以及音像制作等;

3.能提供驻点服务,并根据执行法院的要求派驻工作人员;

4.能提供每日(含法定节假日)在线咨询服务,并真实、准确、规范答复拍卖事项的相关疑问;

5.能够按照要求收集相关信息,制作拍卖财产照片、视频和文字材料,并及时向执行法院反馈;能够记录现场勘验、引领看样、协助办理拍卖财产交付等,且能做到工作全程留痕,留档备查;

6.其他开展网拍辅助工作需要的必备条件。

✘申请机构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请:

1.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含离、退休)及其近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

2.按有关规定不得从事司法中介服务的人员及其近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3.申请的两家或两家以上机构出现由同一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担任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或互为控股关系的;

4.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的、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的、或被人民法院执行尚未结案的;

5.因经营行为被市场监管等行政管理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未满6个月的,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给予行政处罚未满6个月的;

6.申请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因经营行为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人民法院判决构成犯罪的;

7.在从事司法中介服务中被人民法院除名的,或由原被除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另成立或更名后的机构;

8.其他不应被纳入网拍辅助工作机构名单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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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凡申请进入名单库的网拍辅助工作机构,应当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八份:

1.《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申报书》及《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入库承诺书》原件(见本公告附件);

2.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实缴出资登记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银行流水等证明实缴资本情况的相关材料原件;

3.有关网络司法拍卖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等规范制度文件复印件;

4.申请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5.执业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6.2018年以来在相关法院开展网拍辅助工作的证明及实际从事网拍辅助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服务时间、参与案件财产处置数量、成交率等关键内容)和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纳税证明原件;

7.其他能够展示机构规模、从业经验、制度建设及服务职业能力的材料;

以上材料中注明须提交原件的,必须提交原件,其他材料须提交彩色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本机构公章,且须一并携带原件予以现场审核;同时将所有申请材料的彩色扫描版(PDF格式)刻录成光盘一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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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程序

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本次入库工作分为报名、评审、公示、备案、公布共五个阶段进行,遴选产生5家网拍辅助工作机构。

1.报名:符合条件的网拍辅助工作机构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提交申请书、证明材料和入库承诺等。

2.评审:对报名的网拍辅助工作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公正择优确定拟入库机构名单。

3.公示:将确定拟入库机构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接受社会监督。

4.备案:将入库名单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并在“广东法院网”上向社会公开。

5.公布:将确定入库的网拍辅助工作机构名单在门户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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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标准

(一)网拍辅助工作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从拍卖、变卖的成交价款中优先支付。

(二)计费以拍卖、变卖成交价为基数,比例不高于《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的申请执行费计算标准,且单件标的不超过5万元,单宗案件不超过10万元。

(三)具体网拍辅助工作费用,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结合网拍辅助工作机构提供服务的内容、地区人员工资水平等实际情况,在网拍辅助机构提供服务时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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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报名日期共7天:2021年8月24日—8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申请入库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报名,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报名地址: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

联系人:廖凯锐,联系电话:0757-82630704;

梁惠英,联系电话:0757-826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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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一:《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申报书》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一

附件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入库承诺书》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二

附件三:《2020年佛山市两级人民法院网拍辅助工作服务公开招标文件的预算金额》(仅供参考)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三

报名时间共7天,

有意向的机构抓紧时间申请了哦!

编辑丨佛山中院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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