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箱|茂名普法解纷“全覆盖” 司法惠民“零距离”

南方+ 记者

精准普法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近日,高州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贩卖毒品罪案件,以被告人吴某东、李某添、康某文、彭某进犯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三年四个月到四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到二万元不等。为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高州市组织600多名干部群众通过全市40个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在线观看了庭审直播。

高州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贩卖毒品罪案件,南塘镇干部群众通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旁听。

庭审结束后,各镇(街)干部群众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此次庭审,深刻地认识到了毒品的危害,毒品犯罪及其诱发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治安,毒品犯罪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高州法院通过“精准普法”,以身边的真实案例教育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有效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作用,进一步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

远程联调化纠纷  惠民省钱又省心

近日,高州市司法惠民服务中心与沙田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进行实时连线,联合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服务中心、综治办及村委会开展远程调解,快速调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有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远程联调化纠纷,惠民省钱又省心。

远程联调化纠纷,惠民省钱又省心。

黄某是沙田镇当地一间手套厂的老板,雇佣李某梅、周某、黎某妹等21名工人。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其手套厂生产的产品滞销,积压在仓库,导致资金回笼困难,黄某准备关闭工厂另谋出路。在支付李某梅等工人部分工资后,黄某还拖欠李某梅等工人工资67710元尚未支付。在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过程中,由于双方就工资支付问题分歧过大,调解陷入僵局。为此,调解员便向双方当事人建议,共同前往当地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再次进行调解,并释明通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可以与设在高州法院的市级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实时连线,征询法官的专业意见,并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远程调解、在线司法确认。

当天上午11时50分,双方当事人在当地司法惠民服务中心随即连线市司法惠民服务中心,高州法院值班法官通过远程视频调解平台,联合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服务中心、综治办及村委会等工作人员,深入了解案情,为当事人释疑解惑,并结合该院审理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例及劳动法进行远程普法,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见此情景,值班法官及当地联调小组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提出法律建议和调解方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支付工资协议,黄某同意在2021年?1月31日前付清19700元工资,并限期付清剩余尾款共计48010元工资给21名工人。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当场向高州法院工作人员申请在线司法确认。整个调解过程仅用时20分钟,一起原本剑拔弩张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就地立案当场调解  高效解纷司法惠民

近日,高州法院新垌法庭法官仅用三个小时便成功调解一起合伙纠纷案件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快速、高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促使他们握手言和,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就地立案当场调解,高效解纷司法惠民。

就地立案当场调解,高效解纷司法惠民。

当天上午,钟某华因与钟某合伙纠纷及借款纠纷从外地回到新垌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咨询起诉立案事宜。中心工作人员为及时化解矛盾,遂立即联系新垌法庭法官提供法律帮助。该庭法官经认真查阅钟某华的材料,认为符合立案手续,为避免其来回奔波,减轻其讼累,便耐心细致地指导其通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的自助立案平台进行网上立案。

立案后,法官经仔细研判案件材料,认为两个案件的被告均为同一人,如果能动员被告前来调解,既可以及时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又可以避免原告多次奔波,减轻当事人讼累。于是,承办法官便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被告,在电话里,他认真倾听了被告的意见,从情、理、法入手,积极做被告的思想工作,有效消除被告的抵触心理,并同意立即前来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进行协商。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研判案卷材料和询问双方当事人,不断深挖细节,很快找准了双方的矛盾症结所在。据了解,原、被告原是同村邻居,双方关系较好,曾于2019年8月合伙经营二手车生意,后双方因产生资金问题产生矛盾,被告同意结束双方的合作关系,并将投资款145000元返还给原告。双方补签了一份《合作协议书》。但直至原告前来起诉时,被告仍没有将投资款返还给原告。此外,在合伙经营过程中,被告曾先后多次向原告借款,经结算,双方确认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29000元,但经原告多次追讨,被告均拒不偿还。被告表示并非不想还钱,而是确实资金紧张,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还给原告。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原告同意给予被告一定的宽限期,被告也表示会积极筹措资金进行还款。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这起纠纷从立案到调解仅用三个小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善意执结欠薪案  26名工人喜提工资

“感谢法院,感谢执行法官,替我们讨回了辛苦挣来的钱。”因发生交通事故正在医院治疗的黄某杰高兴地说道。近日,高州法院借力司法惠民服务中心高效执结一起涉26名工人的欠薪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019年至2020年,朱某玲等26人在高州市某农业科技公司工作期间,被拖欠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工资共计52.5万余元。朱某玲等人在向公司追偿未果后,向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求助。经高州市人社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在签订协议后,高州市某农业科技公司拒不按照生效调解协议付清拖欠工人工资。为进一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朱瑞玲等人遂向高州法院提起司法确认。高州法院接到申请后,当天便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申请人朱某玲等26人与高州市某农业科技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后高州市某农业科技公司主动按协议支付了288874元给26名工人,但没有按协议约定支付剩余的236874元。2021年3月,朱某玲等26人向高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且人数较多,高州法院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高州市某农业科技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缴款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履行义务。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该公司财产进行查控,但未能发现被执行人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经向申请人了解,高州法院执行干警经过实地走访,查实高州市某农业科技公司承包了高州市镇江镇某村的山地面积500亩进行经营。一方面要妥善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另一方面要积极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两者必须兼顾,才能推动该案圆满解决。为此,高州法院执行干警从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角度出发,主动前往当地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联合高州市总商会、综治办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约谈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陈某,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实际困难,希望该公司站在工人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体谅工人们的难处,努力筹资兑付工人工资。经过联调小组的深入教育,陈某当场表示,虽然受疫情影响,目前企业经营有一定的困难,但一定会在约定时间届满前将剩余的工资全部支付给26名工人。

当天,陈某通过电话告知执行干警,已将所有工资支付给26名工人。执行干警当即又向工人代表黄某杰了解情况,却得知黄某杰因发生交通事故正在医院住院治疗。为避免黄某杰带伤奔波,同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执行干警遂立即驱车前往医院向黄某杰说明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并与其分别向其他工人了解工资到账情况。在得知工人们均已收到工资后,黄某杰签署结案申请书,并不停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今年以来,高州法院在市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深入拓展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功能作用,将“12348”广东法律服务网、高州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及33个化工、矿业公司应急管理系统接入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平台,通过市镇村三级综治视联网将市司法惠民服务中心与全市488个村(居)数据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司法惠民服务全覆盖,为基层群众提供法治宣传、诉前化解、诉讼服务、以案释法等“一站式”惠民服务,纵深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基层群众足不出户解决“烦心事”,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一线。今年1—7月,高州市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累计接待群众咨询67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000多份,化解各类诉前纠纷5372件,解决诉讼标的9300多万元,纵深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杨金凤

【通讯员】陈志文

编辑 吴思旻
校对 符如瑜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