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速度!5小时异地完成财产保全!

顺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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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被告正在把生产机器搬上车辆,麻烦赶紧来查封!

7月26日上午9时,顺德法院陈村法庭执行法官叶锐杰突然收到原告代理人发来的信息,请求法院迅速采取保全措施。

该案是原告李某起诉深圳市某金属制品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向顺德法院起诉被告清偿货款及利息等费用,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顺德法院受理该申请后,将财产保全交由执行法官叶锐杰办理。

因情况紧急,叶锐杰法官在收到信息后,马上带齐资料便与书记员周洪景驱车前往深圳市龙华区。到达厂区时,被告公司的人员正在打包、搬运机器设备,叶锐杰法官立刻叫停被告工作人员搬运设备,同时,与被告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取得联系,对其释法说理,阐明恶意转移财产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王某同意配合法院查封设备。

随后,叶锐杰、周洪景二人逐一清点设备,并进行拍照、登记、张贴封条,下午2时左右就完成了设备查封。至此,该案异地财产保全从收到线索到查封完成仅花费了5小时。

此时,王某已赶回公司,叶锐杰法官又进一步向其释明了查封的相关规定。因生产经营需要,王某向法院申请将部分机器设备搬迁至新厂址,剩余设备留在原址。为确保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叶锐杰法官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在与原告代理人协商无异议后,法官同意了被告的申请,并由原告代理人现场监督被告公司搬运机器设备。

在强制执行措施的强大威慑及法院的善意文明执行下,王某表示会与原告进行和解,争取尽快履行债务。

这起财产保全案件的快速高效处置,不仅有效打击被告转移财产的行为,更为该案后续的顺利审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接下来,顺德法院将持续加大打击债务人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力度,并灵活采取保全手段,切实发挥“以保全促和解、以保全促执行”的作用,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顺德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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