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出租车的“调包计”

深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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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察日报

他是套牌出租车司机,偶然从“前辈”那里得知拉客之余还可以通过调包的方式赚取“外快”。于是为了“创收”,他买来全套设备作案11起——

套牌出租车的“调包计”

查洪南 毛静妮

杨某某作案路段

众所周知,经营套牌车会受到法律惩处。然而,杨某某在屡屡被罚后,不但不悔改,还在非法营运之余干起了盗窃手机的勾当。3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法院一审认定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杨某某不服,以量刑过重、自己成立诈骗罪为由提出上诉。5月25日,成都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惊魂时刻,手机调包

2020年8月27日凌晨,双林路339路段灯火通明、川流不息。这里是成都市有名的夜场聚集地、酒吧一条街。虽然城市已安然入眠,但这里依旧车水马龙,成队的出租车在这里等着醉意朦胧的乘客。

王某就是这样一个乘客。她刚从酒吧里出来,道别夜场的玩伴,径直上了一辆停靠在路边的出租车。“去二十四城。”王某拉开车门坐到了副驾驶位置上。

“美女,实在对不起啊!我这是第一个星期跑出租,还不熟路。你看我手机又没电了,用你的手机导下航行不?”司机杨某某打量了下这位带有几分酒气的年轻女乘客后,提出了一个要求。

“好嘛。我把导航开起,你拿去看。”王某觉得这个要求并无不当,将自己的苹果手机递给了司机。很快车辆驶离了339路段,来到了相对僻静的锦兴路。突然,一股刺鼻的天然气味道弥漫了整个车厢。王某还没来得及询问,只见杨某某已经将车停在了路边:“这辆车的天然气泄漏了,有危险,快下车,我不收你钱。”说罢,他快速将正在导航的手机递还到王某手中并将王某往外推。王某惊出一身冷汗,什么也没问就急忙跳下了车。

惊魂未定的她下车后第一件事就是向朋友求助,然而这时却傻了眼——手里拿着的竟是一部苹果的模型机。这时,她才回过神来,“我的手机被调包了。”就在王某不知所措时,两名便衣民警叫住了她。经现场询问,王某陈述了手机被调包的经过。

而另一边,杨某某得手后立马回到339路段,准备再次作案。但令他始料不及的是,这次他没等到乘客,却等到了守候多时的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民警。

“生活所迫”,学挣“外快”

抓获杨某某后,民警从其身上搜出了王某被盗的苹果手机。经过对其所驾出租车的勘验检查,民警从驾驶室左前门里查获了17部型号各异的苹果手机模型和一个装有白色阀门的便携气瓶(经检测,内有甲烷气体),从后备厢内查获了32张伪造的机动车号牌。

杨某某对调包王某手机的事实供认不讳。他交代,他先以导航为由骗得王某手机,行驶途中偷偷打开装有甲烷气体的便携气瓶,告诉王某天然气泄漏了,再趁王某慌乱之际,迅速从手机模型中摸出同款进行调换。除这次之外,他还供述了当月用同样手法多次作案的犯罪事实。

对于为何频频作案,杨某某归罪于“生活所迫”。他说自己本是一名套牌出租车司机,但多次受到交管部门查处,被行政拘留不说,还被处以了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款。“像这样下去,我怕是跑车的钱还不够交罚款。为了生活,我只有多搞点手机来增加收入。”

对于如何想到这种方法,他交代“是跟同行前辈学习取经的”。2020年8月初,他在和同行“前辈”的一次闲聊中,意外得知拉客之余还可以调包手机挣取“外快”。“当时别人跟我说,我们是套牌车,就算乘客回过神来去报案,公安也查不到。我觉得有道理,而且想到骗部手机可能比我跑一天都挣得多,就抱着侥幸的心理准备试一试。”之后,他主动向对方请教,了解了作案手法。“那个前辈正好不想干了,我就把全套工具(手机模型、便携气瓶、伪造车牌)和他的车都买了下来。”

对于如何选择作案目标,他解释,为防止对方发现,他只会挑那些喝了酒不太清醒的乘客下手;并且因为自己只有苹果手机的模型,他的作案目标就是使用苹果手机的人。

不过让杨某某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民警是怎么锁定他的呢?要知道,他手里有32张车牌,小心谨慎的他每次作案时都特意使用了不同的车牌。

连日追踪,精准定罪

原来,早在2020年8月7日第一名被害人刘某报案之时,针对杨某某的侦查工作就已经展开。当时,刘某向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报案,称其从339路段打车离开,中途将苹果手机拿给司机导航,可是后来司机却以天然气泄漏为由让其下车并趁乱调包了手机。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对嫌疑车辆出入中心现场的情况展开追踪布控。经过反复勘查,民警发现了嫌疑车辆的落脚点——锦江区银木街某小区。民警随即赶往上述地址查找作案车辆,通过视频固定的特征,推断出小区路边停靠的一辆出租车就是作案车辆。接下来的时间里,民警又继续侦查确定该嫌疑车辆的作案时间和作案地点,掌握了其作案规律。8月27日,民警认为时机成熟,决定兵分两路展开收网行动。一路在339路段伺机抓捕嫌疑人,另一路跟踪作案车辆找寻被害人,最终成功将杨某某抓获归案。

经过整理核对,杨某某累计作案11起,涉案金额35810元。后公安机关以杨某某涉嫌诈骗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但是,在罪名认定上,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周振威却有不同看法。检察官认为,被害人只是把手机借给嫌疑人导航使用,不属于处分财产;嫌疑人虽然虚构了事实,但只是盗窃过程中的一种手段;嫌疑人最终是利用调包的方式以假乱真取得财物的,而非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财物。因此嫌疑人仍然是通过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应认定为盗窃罪。随后检察机关以杨某某涉嫌盗窃罪对其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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