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安慰失恋的“男闺蜜”与其喝酒,却反遭对方两次强暴!只因第一次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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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男闺蜜王某失恋

南京市民张小姐好心安慰

哪知道却遭王某强暴

……

碍于面子

她没有报警

没想到一星期后

对方又故伎重施!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案件回顾

某日,南京双塘派出所接到市民张小姐报警,称自己遭到朋友性侵。张小姐称,大约一周前,自己的男闺蜜王某失恋了,找到她诉苦。为了安慰王某,张小姐带着他去了路边的烧烤摊,边吃饭边安慰对方。两人都喝了不少酒,等到张小姐起身时,已经感觉走路都在发飘。见到王某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张小姐出于善意将其带回家。

回到家后,张小姐和王某又聊了很多,还开了瓶红酒继续喝。但随着聊天深入,张小姐察觉到不对劲。王某向张小姐表白,希望她做自己的女朋友。但张小姐是有男友的,所以立马拒绝了王某。但是没想到王某继续纠缠,最终将张小姐强暴。

事后王某逃离了张小姐的家,张小姐也想过报警,但一想到这个事情要是传出去,以后就没脸过日子了。张小姐忧心忡忡地过了一个星期后,王某又找到了她。张小姐刚下班回家,她就在家门口见到了王某。对方一直向张小姐道歉,并表示愿意补偿张小姐,但张小姐根本不想见他,打开家门后就准备关门,没想到对方硬挤进了她家。张小姐愤怒地想要报警,却被对方夺下了手机。最终,王某对张小姐再次实施了强暴。这一次,张小姐忍无可忍立马报了警。当天晚上,民警将王某抓获。对于强暴张小姐的行为,王某供认不讳。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最终,王某因涉嫌强奸罪

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情景演绎

(演绎内容与案例无关)

女演员:我失恋了找你倾诉,你可是我好多年的闺蜜啊,你怎么可以干这种事!

男演员:你把我当备胎也就算了,那天晚上明明是你主动的,现在倒好,你居然第二天翻脸不认人了!

女演员:我当时喝断片了呀!

男演员:明明是她主动的,现在她反过来告我强奸,什么意思?

律师说法

广州云普法杨满玉律师: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违背妇女的性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趁妇女醉酒、熟睡、患重病、孤立无援,或者利用妇女封建迷信思想、冒充妇女丈夫等情形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均构成强奸罪,一般处3~10年有期徒刑。所以,酒后乱性并不是逃避强奸罪的借口。

法律拓展:被强奸后该如何处理?

1、收集好相关证据

对于证据的收集,如果是本人报案,公安机关就会相应地做一些检测,如身体取样、证据鉴定等。另外有哪些证据(如身上衣物,头发丝等)可以保存留用,公安机关也会及时提醒取证,从而收集更多的起诉证据。

2、及时报案

只要能及时报案,并且相关的犯罪现场、犯罪证据都保护得比较好,那么公安机关取证的效果都会是最好的。如果不及时报案,过几天后,原来的犯罪现场就会发生改变,该清理的都被清理了,相关的证据也会消失,再找证据控告嫌疑人就比较困难了。

虽说身体上可能还留存有证据,但如果不是特别暴力的强奸行为,那么身体的一些损伤过一阵子就会消失,到时候强奸犯以两人是恋爱关系为名,说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的,那就没有更加强有力的证据证明是暴力强奸了,受害女性也很容易被认为是当时愿意但回头又不愿意了,或者是当时愿意之后又因为利益原因而去控告对方,这些情形很容易就会成为男性抗辩的理由了。

3、报案时表述要清晰

在强奸案中,口供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报案后如何回答公安的相关问题,并描述清楚作案的时间地点,虽然犯罪嫌疑人很可能会通过虚假的口供进行否认,但是结合其他证人证言、录像资料及相关的证据极有可能发现矛盾,对案件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记住!

当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时

务必要拿起法律武器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素材来源:现代快报等

《说法》栏目由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普法办、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联合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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