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警方强调:切勿隐瞒行程、制造传播谣言!

南方+

8月3日,珠海市在对珠海通关人员核酸采样检测中发现2名澳门居民新冠病毒阳性。澳门相关部门接到通报后,立刻开展工作,据《澳门日报》报道,该2人的一子一女检测结果亦为阳性。

这一家有3人行动轨迹涉及珠海,珠海居民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戴口罩、少聚集。

在此关键时刻,珠海公安强调,这些事情不可为:

一、隐瞒行程,妨害传染病防治

这一波次疫情,江苏省扬州市已确诊94例,其中大量病例都与最先确诊的一名64岁女子毛某宁有关。

据扬州警方通报,毛某宁擅自离开已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南京居住地来扬州,且未按扬州防疫相关要求报备行程,并频繁活动于扬州市区多处人员高度密集地点,致使新冠肺炎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造成极其严重后果。目前,毛某宁已被扬州警方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二、故意制造谣言、传播谣言

7月22日凌晨,从南京返粤的中山居民郭某某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很快,中山就出现一些网络谣言,夸大疫情传播程度。造谣者、传谣者迅速被中山警方处罚。

7月26日,与郭某某同机抵粤的男子邓某在珠海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珠海公安及时发布推文(珠海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警方提醒此事不能做),以中山警方处罚造谣者的案件为例,呼吁大家不要造谣,推文点击量迅速突破20万。珠海没有出现有关疫情的谣言。

珠海公安强调:请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措施,不隐瞒、不抵触。不造谣、不传谣。

【来源】珠海公安


编辑 胡钰衎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