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必看!档案、合同、试用期都给你说清楚了

中山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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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们

你是否在忙着投简历、找工作?

派遣、二分、档案、试用期…

签劳动合同要关注哪些要点?

这些,你都搞清楚了吗?

求职必知!

今天人社君就跟大家分享一下

找工作前该了解的

19个关键事项

快快收藏起来吧!

1.报到证

又叫派遣证,是《就业报到证》的简称,报到证分为上下两联,上联交给毕业生本人报到使用,下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是毕业生转移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的凭证。

目前广东正推行高校毕业生电子报到证,并加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

2.派遣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并签署就业协议书,学校在学生毕业时直接将毕业生户口和档案转至用人单位的一种形式,即“一次性就业”。

3.二分

又叫“二次派遣”,是指毕业生毕业时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落实的工作单位不接收户口和档案,同时也无国内升学等其他去向,学校将其派遣回生源省区,由生源省区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在省内为其办理推荐、派遣等与就业相关的工作。

4.毕业生档案

是学生毕业前家庭情况、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身体状况的文字记载材料,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在校时叫学籍档案,毕业后叫人事档案。

5.档案资料

主要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在校期间的一切奖惩材料、入团入党志愿书、毕业离校前的体检表以及毕业生报到通知书等材料。

6.档案的作用

●供用人单位考察录用人员;

●工作调动、考研、公务员招考;

●职称评审、考资格证、工龄认定、社保办理、住房补贴发放、入党、办理退休等。

7.档案的处理

8.档案丢失

可以和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联系查找;如果没有,可以和参加工作前的最后一个学校的相关部门联系。

9.档案能在学校存多久

如果暂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档案通常可以在学校保存2年。2年后,档案将由学校转到你的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保管,需要及时向机构咨询并办理存档事宜。

10.档案不能自己保管

按照规定,个人保管他人、本人档案的行为都是严格禁止的,档案不可以自己保管,更不可以私自拆封。

11.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12.超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要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13.劳动合同自己也要留存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若没有得到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也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14.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5.试用期工资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6.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

是否约定试用期,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况协商。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其成立与生效。

17.识别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的五大“坑”

✘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

✘让员工承诺弃缴社保;

✘人事档案没转移到单位不缴社保;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拒绝缴纳社保;

✘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社保。

18.慎签这些劳动合同

❗口头合同:没有签署书面合同文件

❗抵押合同:要求缴纳证件或财物

❗简单合同:条文没有细节约束

❗生死合同:含有“工伤概不负责”等字眼

❗暗箱合同:不向求职者讲明合同内容

❗双面合同:一份合法的“假”合同、一份不合法的“真”合同

❗卖身合同:要求几年内求职者不可跳槽至同行业公司工作

❗霸王合同:合同只从单位角度出发、求职者处于被动地位

19.警惕六大就业陷阱

毕业生求职应聘应警惕“黑中介”、“假兼职”、“乱收费”、“扣证件”、“培训贷”、非法传销等六大陷阱。

来源于:人民日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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