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原因多种多样,但是失业后能否申领失业金?如何进行申领?南海社保局对最新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进行四个方面的讲解。
一、申请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他要求:
(一)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超过时限申请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之日起计算。(因《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在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在此日期前失业的,须在失业之日起60日内办理领取失业待遇;在此日期后失业的,没有办理期限的限制。)
(二)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次月开始,不再发放求职补贴。
(三)在领取失业待遇前办理停保手续。
(四)重新就业需要申请终止领取失业待遇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所属社保分局办理。
二、提交资料(全月均可办理)
(一)《佛山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本人佛山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或未激活社保卡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银行卡及复印件);
(三)港澳台人员提供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对户籍及农民工缴费年限有争议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三、待遇标准及办理地址
(一)待遇标准
申领失业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所在地级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计发。
(二)办理地址
佛山市内户籍的,在户籍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户籍不在本区的,由最后参保所在地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受理)。需要注意的是黄岐及和顺行政服务中心除外。
其他注意事项: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领取期限计算
根据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年限增加一个月,每次最长的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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