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溺水多发生在无专人看管的自然水域,市相关部门提出——社会+学校+家庭“三维联动”护安全

湛江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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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资料显示,我国每年约有5万名中小学生意外死亡,溺水高居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因素中第一位。这些让人痛心疾首的事故敲响社会的警钟。当前正是暑假,学生溺水事故风险加大,防范形势严峻,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对青少年溺亡事故数据、特征和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要加强防溺水安全监管,要建立社会、学校、家庭共抓的“三维联动机制”,让防溺水安全教育深入到青少年心中。

网络图片

调查

青少年溺亡平均年龄11岁

多在无专人看管的自然水域

溺水事故大多发生在3月至9月之间,尤其是发生在节假日期间,小学高年级的学生和中学生是溺亡的主要人群。青少年溺亡平均年龄11岁,男性偏多,主要集中在小学高年级和初中低年级。由于男性相对更愿意参与刺激冒险活动,加之青少年对危险的认知程度不足,使得青少年男性喜欢结伴游泳、下水抓鱼、在水中玩耍等,从而较大增加了青少年男性溺水的可能性。

青少年溺亡事件集中在夏季假期午后的农村,通过对我市青少年近三年的溺亡案例梳理发现,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基本集中在放学后、夏季、双休日、暑假和节假日,事故较为集中发生在下午到傍晚时间段。在统计发生溺亡事故的青少年居住地时发现,多数居住在农村,这与农村地区的青少年放学后和节假日生活较为单调枯燥,体育、娱乐设施较为匮乏有关,下水游泳、戏水、钓鱼、海边玩耍成为他们娱乐消遣方式,从而增加溺水的几率。

在近三年的溺亡事件中,事故多发生在水塘、鱼塘、水库、海边、河边等地,这些事故发生地点基本都属于无专人看管和无人安全巡逻的自然水域。除此之外,这些事故还具有群体性的特征,都属于同学或者朋友结伴游泳、戏水,一人落水他人施救引发的连环溺水。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市青少年对溺水安全认识不足,溺水施救存有误区和溺水急救知识缺乏。

寻因

安全意识淡薄危险戏水

公共游泳设施数量缺乏

从客观条件上看,我市自然水域类型丰富多样,农村地区鱼塘水池较多,部分存在危险水域安全警示和物理防护设施不完善的隐患,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从主观原因看,青少年时期的人群具有自我表现、冒险、缺乏危险警觉性等心理特征,加之水域安全知识的匮乏,使得他们无法辨别自身所处的危险环境,不了解水域活动安全规则,从而导致溺水事件发生率上升。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游泳设施数量缺乏和有偿运营方式使青少年偏向自然水域戏水。据统计,2020年我市共有室外游泳池57个,室内泳池16个,这些游泳池有部分建在学校内,部分建在住宅小区,还有部分建在酒店或者其他单位内。我市游泳场多属于单位自筹资金投资建设,且采取收费对外开放的方式进行运营,游泳馆的有偿开放将经济能力差的青少年拒之门外,导致青少年进入自然水域游水嬉戏,这也加大青少年发生溺亡事故风险。

经过调查发现,我市绝大多数中小学校园没有游泳池,游泳课没有普及,中小学学校在游泳技能的普及方面还较为滞后。经对湛江市10个县(市、区)城乡54所中小学6520名学生抽样调查发现,大多数学生是“旱鸭子”,会游泳学生仅占比19%,农村地区学生不会游泳的情况更为普遍。

社会、学校和家庭溺水安全教育监管联动效果未最大化,学生防溺水意识还不够强。家庭方面,农村地区不少父母外出务工和地里劳作,节假日留子女在家里无人看管或由祖辈看管的现象很多,学生在往返上学途中属于学校和家庭监管的真空,私自下水游泳,导致溺水风险加大。社会方面,防溺水宣传、警示、隐患排查和各类防溺水硬件、设施的保障以及溺水救治、应急处置等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除了市内几个公共海滨浴场配有救生员和巡逻人员,其他海域和河流、水库、池塘等自然水域则多属于无人看管和巡逻的状态。

建议

加强防溺水安全监管

建立“三维联动机制”

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认为,加强防溺水安全监管,要建立社会、学校、家庭共抓的“三维联动机制”,确实把防溺水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个青少年,形成上下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各地要加强对水域的监管,加强青少年对危险水域进行识别对危险的自然水域设立安全警示牌和防护栏,各村要加强节假日和周末对危险水域进行巡逻。

要不断完善游泳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制度,鼓励社会资金筹建游泳池为中小学生游泳教育提供场地保障。倡导家长带领学生到规范游泳场所,增强游泳技能。发掘各地自然资源优势,引入市场经营主体合理开发水域,为农村学校学生打造安全、惠民的游泳环境。

防学生溺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强化责任,加大宣传教育,完善警示标志,加强隐患排查,全力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学校要将预防溺水宣传教育纳入安全教育课程计划,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技能,特别是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

加大对容易发生溺水事故危险水域的巡查力度。在发生过溺水事故或者容易发生事故的地点,设置安全警示牌和防护栏等设施,强化警示和安全防护。各单位在接到学生溺水事故后,应当立即报告同级公安、教育、应急管理部门,并实时组织力量进行救援。

市教育局向广大家长发出《防溺水告家长书》,希望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履行监护义务。要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和监护,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孩子游泳时家长的视线不能离开孩子,以免发生溺水事故。

要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如教导孩子不得在水中嬉戏打闹以防呛水窒息等技能,不断提高孩子的识别险情和遇险自救的能力。

加强对孩子外出游玩的管理,家长需做好“四个知道”:孩子要去哪里?孩子去干什么?孩子和谁去?孩子什么时候回来?请切记:快乐过暑假,安全不“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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