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性侵害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制!深圳率先出台妇儿权益保障机制意见

南方+ 记者

近年来,家庭暴力、性侵害、校园欺凌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时有发生。8月1日,记者从深圳市妇联获悉,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日前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深圳市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我国该领域首个政策性文件,拟实行性侵害妇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及从业禁止制度,建立此类犯罪人员信息库。

《意见》实现了“四个”首创:

一是首创智慧维权机制。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智慧维权支持体系,形成多部门数据联动,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妇女儿童智慧维权调处系统。

二是首创联防联控机制。在前端预防阶段,重视发挥出租屋、小商铺、工业厂房的业主“三类人员”的作用,建立诚信管理档案,实行有效警戒机制;对于性侵案件多发的责任业主,严格依法处罚。

在发现报告阶段,明确网格员、保安员、物管员、楼栋长、门店长等十多个单位和人员为日常排查主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设置投诉举报热线:110(公安报警电话)和12338(妇女儿童维权公益热线),广泛发动“快递小哥”、深圳义警等社会力量积极投诉、反映或举报。

三是首创联合排查机制。将此类案件纳入网格巡查和日常排查,努力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同时要求宣传、民政、公安等部门开展线上线下联动排查,比如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

四是首创联动处置机制。加强党政统筹协调,由市委分管领导统筹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14个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同时,建立首接责任、个案联调、关爱帮扶和舆情应对处置等制度,实现多部门联合、联动、联调、联处。

【《意见》亮点解读】

1、对校园内教职员工进行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为解决预防难问题,实行性侵害妇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及从业禁止制度,建立性侵害妇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库。对有性侵害违法犯罪前科人员,重点关注、建档立册、密切跟进。

对新招录的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进行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最大限度降低妇女、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的风险。

2、强制报告主体扩大至宾馆及楼栋长等人员

为解决发现难问题,将强制报告主体从法定的机构人员扩大到旅店、宾馆、物业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以及保安员、物管员、楼栋长、门店长等一线人员。

同时,加大对困境妇女儿童以及高危发案隐患家庭重点关注,对“城中村”、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强防控,增设视频监控、警力配备和保安巡视巡查。

3、建立困境妇女儿童数据库

建立困境妇女儿童数据库,减少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案发率。配齐配强学校德育老师、法治教育副校长和社区儿童主任,织密预防网络,加大对困境妇女儿童以及高危发案隐患家庭重点关注。

同时对问题个案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按照“一案一策、专班负责、持续跟踪”的工作原则,“一对一”地提供心理疏导、庇护帮助、贫困救济、法律援助等关爱帮扶服务。

4、搭建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保护平台

解决性侵害未成年人“二次伤害”问题,搭建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保护平台,在办理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时,一次性开展询问调查、生物样本提取、身体检查、心理抚慰、法律援助等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隐私,避免和减少“二次”伤害。同时,积极开展后续干预、评估、社会关系修复等全面综合保护。

【记者】张玮 

【实习生】谢坤灵 

【通讯员】文超


编辑 胡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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