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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澳门所有签注已开放,但关于办理澳门签注,有一件事情大家要注意!

澳门旅游签注预约:澳门旅游签注预约有两个月限制,签发日期+两个月足月。比如签发日期是3月3日,需要到5月3日后才可以提交预约。(不够两个月间隔会显示签注种类不在审核通过的签注种类中)

澳门签注有何变动?

温馨提示,对于香港的旅游签注及商务签注未开放;目前仅受理广东户籍和持佛山市有效居住证的省外户籍人员(不包括免提交居住证的情形)办理赴澳门旅游签注。

另外,办理业务前均需要预约后前往窗口办理哦。

具体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

内地居民、所属部队驻地或户籍在我市的现役军人、暂住本市的华侨。

所需材料

(一)办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材料

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的照片及照片回执。

  • 内地居民

(1)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

(2)户籍或登记备案地在我市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原件。

  • 所属部队驻地或户籍在我市的现役军人

交验军官证原件、复印件及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办理意见函原件。

  • 暂住本市华侨

(1)交验普通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交验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二)办理签注申请材料

  • 团队游签注申请材料

1.团队游签注申请材料

(1)内地居民

①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户籍或登记备案地在我市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原件;

其中,外省户籍且登记备案地在我市的国家工作人员只能办理团队旅游签注。

(2)所属部队驻地或户籍在我市的现役军人

交验军官证原件、复印件及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办理意见函原件。

(3)暂住本市华侨

①交验普通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②交验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其他类型签注申请材料

(1)本省居民

①本省户籍居民交验身份证原件按需申请;

②户籍或登记备案地在我市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原件。

(2)外省户籍居民

①交验身份证原件;

②交验佛山制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③户籍或登记备案地在我市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原件。

(3)所属部队驻地或户籍在我市的现役军人

交验军官证原件、复印件及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办理意见函原件。

(4)暂住本市华侨 ①交验普通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②交验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还须提交的材料:

1、团队游签注申请材料(团队游签注实行全国通办,持证申请旅游签注须本人申请)

个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团队旅游,免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可签发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签注。

2、办理港澳个人旅游签注(持证申请旅游签注,须本人申请)

个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免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可签发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签注。

3、办理港澳探亲签注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就业的亲属,可申请办理港澳探亲签注。“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满十八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申请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申请3个月1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申请探望在港澳地区定居的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申请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60岁以上老人探望配偶或者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子女(包括子女的配偶),可申请1年多次签注。

还须提交的材料:

(1)如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如亲属在澳门定居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澳门就业就学的,提交在澳门的逗留签注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有关旅行证件上须有准予进入澳门的签证或签注。

(2)亲属关系证明(提供其中一种即可):a.结婚证、出生证、户籍资料等能够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b.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c.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再次申请赴港澳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的除外)的,可免交亲属关系证明。探望配偶和姻亲的,每年(以自然年计算)提交一次。

3、办理港澳商务签注

已在佛山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港澳商务备案的单位工作人员按需申请(备案后首次申请商务签注需本人前往现场办理,再次办理商务签注除本人办理外,只可由办证员持身份证代办,办证员另外需要提供参保三个月记录,不需要提供委托书,无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如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时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可签发3个月1次、3个月多次、1年多次签注。

4、办理港澳逗留签注

(1)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可申请港澳逗留签注。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如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

(2)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可申请港澳逗留签注。还须提交:①如赴澳门随任,提交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②如赴澳门就学,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③如赴澳门就业,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文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申请表,以及劳务经营公司同意函和名单;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办理港澳其他签注

赴港澳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需前往香港或者澳门的,可申请港澳其他签注。还须提交与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可签发3个月1次、3个月2次签注。

特别提示:

  • 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旅游签注,须本人办理。

  • 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再次签注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 未满十六周岁的须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须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或载有明晰关系的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交验监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陪同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 换发须交验原往来港澳通行证。

  • 办理签注另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办理时限

1、首次申办、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7个工作日。

2、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

3、非本省户籍人员: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在20日内签发,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4、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5、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并经批准加急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因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奔丧、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情形的。

办理程序

(一)查询进度

1、通过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www.gdcrj.com)查询;

2、手机安装“粤警民通”或移民局APP后在“进度查询”中查询;

3、微信关注公众号“广东出入境”或“粤省事”可以在业务进度中查询。

(二)领取方式

1、邮寄服务;

2、机关领取;

(1)在镇街出入境证件受理点办理的证件,且无办理邮政速递的,需到各区出入境大队大厅领取证件;

(2)申请人凭身份证、受理回执在自助机领取(如遗失受理回执,本人在自助机可凭身份证取证,代取需到前台登记);

(3)可代领,代领人凭本人身份证、受理回执在自助机领取;

(4)禅城、顺德区登记备案工作人员必须到人工发证窗口领证;

(5)自助机不能取证或持临时身份证等情况,请到咨询台找工作人员处理。

(注:如市民提供户口簿领取证件则需人工进行取证,请市民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前往出入境部门领取)

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 办理地址:可前往佛山市、区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大厅或镇街出入境受理点办理。

  • 预约方式、办理地址、办公时间可长按下方二维码参考:《佛山公安出入境办公地址及对外办公时间(含预约)(中管)》.

温馨提示:各区各镇街部分出入境前移点暂未开放,请以实际开放情况为准,在办理业务前记得请先咨询哦。

(3)是否支持跨区域办理

内地居民、华侨、所属部队驻地或户籍在我市的现役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可前往市出入境管理支队或五区任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厅办理;

收费项目信息

  •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60元;

  • 一次签注15元;

  •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

  • 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

  •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

支付方式:需要刷银联卡(储蓄卡及信用卡均可)、扫回执二维码或在微信关注“广东出入境”进行缴费。

最后再提醒一下大家,

出门在外,记得要做足防疫措施,保护他人,也保护自己!

来源:佛山12345

编辑:佛山新闻网 罗静文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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