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本月出口退税申报时,有货物的出口退税率为零?应该怎么办呢?
答:要解决这个问题,先看财税(2012)39号第七条征税条款: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
即只有明确取消退税的货物才需要征税!
退税率为0的货物分两类:
1、该货物原来能退税,后来取消了,需要视同内销征税
2、该货物一直就不享受退税,即原来就没退税率的,除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原油、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糖”,享受免税。
在工作中遇到没有退税率的货物出口时,一定要注意判断,不能一刀切的全都按视同内销征税或免税处理,而是应按财税(2012)39号的规定进一步判断是否是取消退税的货物
同时还需要注意几类特殊货物,虽然已经取消其出口退税,但是却可以享受免税或退税的:
1、来料加工复出口:不论复出口的成品有无退税率,都享受免税
2、中标机电产品:有一些虽然取消了退税,但只要符合中标机电业务模式(财税2012 39号附件2),仍享受退税
3、列明原材料:财税(2012)39号附件6所列示的原材料,虽然已经取消了退税,但如果是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产企业,且用于生产,该列明原材料仍旧享受退税。
究竟是按免税处理还是视同内销征税处理还需要进一步查询判断,这里主要是要根据出口商品的特殊商品标识来判断。
离线版操作方法
点击离线出口退税申报软件的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进入商品码的查询界面。
然后点击“搜索”按钮,输入查询条件。
确认后,可以在详情里看到特殊商品标识,其中1代表的是“禁止出口或出口不退税”,2代表的是“免税”。
如果是1,表示的此商品是禁止出口或出口不退税的,应征税处理。如果是2,表示的此类商品是免税的,按照政策规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无需录入申报,只需在增值税申报表申报体现即可。
这里要注意,在查询前,要看一下商品码库信息,确认一下商品码库版本是否为最新。如果不是最新版,需要先升级商品码库后再查询。
离线版申报软件升级时可以直接点击“一键升级”按钮,直接完成商品码库的升级。
在线版操作方法
如果是使用电子税务局在线申报功能,需要查询商品码的退税率情况,可以在登陆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查询”下“出口退税信息查询”模块(具体每个地区的展示界面可能略有不同,以实际界面为准)。
然后,选择“出口商品退税率查询”进行商品的退税率查询,查询后余下的操作同上述。
来源:慧穗学苑 进出口财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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