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摊、宵夜档酒后冲突频发,揭阳公安提醒注意控制“火热”情绪

南方+ 记者

7月20日,揭阳普宁一市民黄先生报警称其在流沙金时代酒店门口与朋友发生纠纷被殴打,经民警电话开导调解,报警人与朋友平复情绪,取消报警。炎炎夏日,烧烤摊、宵夜档也随之火爆起来,不少市民还喜欢小酌几杯。饮酒虽然可以调节气氛,但也容易引起较大的情绪波动,让人变得冲动易怒,引发矛盾冲突。

近期,揭阳110共接到10余起关于酒后斗殴的警情。7月9日,一群众在揭阳楼附近某美食店喝酒被人殴打,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6月4日,市民郑先生在普宁市永兴砂锅粥因喝酒与隔壁桌发生纠纷,双方伤势轻微,经民警现场协调后,双方各自稳定情绪回家醒酒。

打架成本高,情绪需控制。笔者了解到,这些警情集中在酒吧、烧烤摊、KTV等公共场所,所幸在现场民警调解后都及时化解,未酿成较大矛盾冲突。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在此呼吁,朋友聚餐时饮酒要适当,切勿过量饮酒,更不能酗酒滋事。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后,要冷静处置,切忌通过打架斗殴等方式解决问题。

【记者】唐楚生 张冰纯

【通讯员】陈文庆 吴锋锋


编辑 邹非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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