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踩坏宝马车挡风玻璃,家长:找小孩赔别找我!

广东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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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南京一辆宝马轿车前挡风玻璃被一名孩子弄坏,家长的态度引发了网友的大量讨论,到底咋回事?

监控显示,事发时一位小姑娘来到轿车边,先用手在前挡风玻璃上画了画。

▲来源:荔枝新闻

随后,小姑娘干脆爬上了车,对前挡风玻璃一通拳打脚踹后,直接导致玻璃裂痕。

▲来源:荔枝新闻

事发后,车主找到了小姑娘的家长,但万万没想到,家长的一系列回应让人愤怒:

“小孩又不懂事,你一个大人跟小孩一般计较干嘛?”

“小孩那么小,玻璃怎么可能踩碎?”

“等以后你家生了小孩,来踩我家玻璃行了吧!”

“要不然就去找小孩赔,别找我赔……”

听到家长的回应,网友们气炸了,纷纷为车主打抱不平。

@一心一情伤:小孩又不是石头蹦出来的,你没教好不找你找谁?

@冰凉咖啡豆:父母是监护人跑不了的,直接把车给对方,花多少钱,管他要完事儿了。

@yzy叶小叶:悲哀的家庭教育。

@不谓风:经典“小孩不懂事”……

@一颗柠萌不加糖:“熊孩子”背后必然有个“熊家长”!支持车主法律维权!

@yzy叶小叶:所以小孩子这样都是有原因的。

而现实生活中,类似上面这样的“熊家长”也屡见不鲜。

此前,2017年4月,浙江宁波3名平均年龄只有10岁的小学生,两个星期内破坏42辆公共自行车,造成损失超过15万元,孩子的家长不愿赔偿,只是丢下一句话:要钱没有,让派出所把孩子抓走吧。

▲来源:浙江之声

今年4月,广东阳江还发生了一起“一名10岁男孩放火连烧4辆小汽车”的案件。事件回顾>>10岁男孩放火连烧4车,理由太荒唐!

孩子造成他人物品损坏,难道真的可以像上面的家长所说“让孩子负责吗”?

当然不可以,律师表示:如果未成年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都应该由孩子的监护人承担责任,《民法典》也明确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章第16条第(九)点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很多人说,孩子是家庭的一面镜子,小孩子的胡作非为大部分情况下都映衬着家长的不足。

孩子再小,也终有长大的一天。曾不被纠正的错误,或许正见证着昔日的熊孩子,变成如今的熊家长。

所以,对孩子严格教育,不仅能减少对他人的破坏,更是对孩子的未来负责。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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