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应债券发行人要求,标普评级在一天内撤销了对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淀国投”)、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498.SZ)(下称“温氏股份”)两家公司的长期发行人信用评级,撤销时评级展望均为“负面”。
具体来说,标普在6月9日确认海淀国投“BBB-”长期发行人信用评级,同时还确认其以美元计价的有担保高级无抵押票据“BBB-”长期发行评级,评级撤销时海淀国投的评级展望为“负面”。公开资料显示,标普在2020年6月将海淀国投的评级下调至“BBB-”,同年8月将展望调整为“负面”。展望“负面”反映了标普的观点:在未来12个月内,海淀国投将继续面临债务到期的压力。标普认为,该公司将依靠其股东和海淀区政府的支持,为其债务进行再融资。如果海淀国投的独立信用状况出现恶化,海淀区政府为其提供特殊支持的可能性或将下降。
5月18日,标普将温氏股份发行人信用评级由“BBB”下调至“BBB-”,7月19日,标普又将温氏股份的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并确认该公司长期发行人信用评级为“BBB-”。随后,应温氏股份要求,标普撤销了对该公司的相关评级。标普认为,生猪价格波动加剧带来较高风险,温氏股份将其债务杠杆率降至2.5倍以下所需的时间将超过此前预期。
据悉,就在今年4月,国际三大评级机构之一的惠誉评级也对温氏股份长期外币发行人违约评级(IDR)展望从“稳定”下调为“负面”,确认该公司高级无抵押评级和未偿债券评级为“BBB+”。
外资评级机构密集撤回信用评级结果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般来说评级机构应公司要求撤回评级,是由于被评公司对评级结果不满。
此前早有公司因不满评级结果而终止合作的案例。
就在去年11月,应阳光城(000671.SZ)方面要求,标普撤销了对其“B”发行人信用评级,撤销时评级展望为“稳定”。此前标普预计,阳光城来自非地产部门的现金流较弱,但该公司的杠杆率仍将逐步提高。在独立基础上,该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流动性较弱,不过标普相信公司将通过资产处置和来自于关键投资的稳定股息来管理其流动性,因此给予阳光城“稳定”展望。
然而,阳光城认为,其稳健的经营成果取得了广大投资人和评级机构的认可。囿于标普母子方法论限制,标普的最终评级(B 稳定)已无法真实反映公司真实基本面情况,持续低于穆迪(B1 稳定)和惠誉(B+ 稳定)对公司的评级。因此,经过综合考量,决定终止与标普公司的合作,保留穆迪和惠誉评级。
国际上,穆迪、标普、惠誉三大评级机构已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国内某评级机构人士告诉记者,外资评级机构相对独立,评级结果具有较强的参考性,评级结果对发行人美元债走向影响较大。若发行人对外资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终止合作而选择保留其认可的其他机构的评级,这是正常的商业行为。
据南财全媒体集团记者不完全统计,2020年7月至今的一年内,国内共有71次债券发行人评级结果被撤销,撤销原因包括“应公司要求”、“出于商业原因”、“缺乏足够信息维持评级”、“债券取消发行”等四大类。
在上述撤销评级结果的71家发行人中,据评级机构披露的信息,有21家撤销前评级展望为“负面”,占比约为30%。缺乏足够信息维持评级与取消发行的企业,主要包括协鑫新能源、海隆控股、重庆能投、泰禾集团、蓝光发展等已产生实质性违约的发行人。此外,因齐鲁交通发展集团与山东高速集团合并后解散,惠誉撤销其“A3”发行人评级。
仅今年7月,外资评级机构已撤销滨海建投集团、中信资源、浦江国际、蓝光发展、温氏股份、海淀国投等6家企业相关发行人评级。
债券发行人“开撕”评级机构
值得关注的是,在国内信用债券市场上,在发行人付费模式下,发行人对评级结果提出异议的情况较少,但近年来受到信评行业强监管驱动,也出现债券发行人公开“喊话”评级机构的情况。
6月29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金诚”)跟踪评级报告评定,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郑投资”)的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对此,新郑投资对东方金诚的评级结果提出异议,并对评级过程明确提出了两个特别说明:一是公司发行的“19新郑投资PPN001”从未安排债项评级,因此不存在债项跟踪评级;二是公司认为东方金诚从未安排人员现场尽调访谈,也未发送征求意见稿,评级报告出具未履行必要流程,正在申请复议中。
据悉,按证券业协会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评级委托方、受评级机构或者受评级证券发行人对信用等级有异议且向证券评级机构提供充分、有效的补充材料的,可以申请复评一次。证券评级机构受理复评申请的,应当召开信用评审委员会会议重新进行审查,作出决议,确定最终信用等级。
记者多方了解到,部分债券发行人与信评机构之间产生分歧的原因或在于目前信用评级结果仍作为部分债券发行、投资的刚性准入“门槛”。
例如,自2017年4月7日后,信用债质押回购门槛提高,信用债入库开展回购需满足债项评级为AAA级、主体评级为AA级(含)以上要求,其中,主体评级为AA级的,其评级展望应当为正面或稳定。
今年3月,五部委出台《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信评新规”)已关注到此类问题,其中提到“降低监管对外部评级的要求,择机适时调整监管政策关于各类资金可投资债券的级别门槛,弱化债券质押式回购对外部评级的依赖,将评级需求的主导权交还市场。”
此外,2月26日,证监会发布的新《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取消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的强制要求;3月26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实施债务融资工具取消强制评级有关安排的通知》中也取消了短融、超短融和中期票据申报环节评级要求以及发行环节债项评级要求,仅保留发行环节企业主体评级披露要求。
国金证券研报分析指出,如果未来监管能逐步降低对外部评级的要求,则机构的择券范围将扩大,能够降低评级机构追求虚高评级的动力,提高投资机构在评级需求上的主动权,未来我国可能逐渐形成以“外部评级+内部评级+第三方评级”共同结合的评级参考体系,提高评级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信评行业迎强监管,城投平台成信评下调“重灾区”
在发行人“喊话”评级机构的背后,是信评行业的监管强化以及上半年信用债主体评级的大规模下调。
据华泰证券相关研报统计,今年1-6月合计发生182起评级下调事件,涉及108家发债主体,评级下调事件数量、主体数量分别同比增加93.6%、66.2%,仅6月评级下调事件就高达64起。
大规模评级下调与信用评级行业的强监管密切相关。信评新规中针对评级虚高、调整滞后、国企评级考虑外部支持较多等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要求“逐步将高评级主体比例降低至合理范围内,形成具有明确区分度的评级标准体系”。
在发行人信用评级大规模下调的情况下,国内城投企业成为评级负面调整的“重灾区”。
7月13日,惠誉宣布将14家城投企业的长期外币及本币发行人违约评级列入负面评级观察,部分企业的相应债券也列入负面评级观察名单。惠誉表示,过去18个月中,涉及城投企业发行的公共债务工具的违约数量有所增加,预计违约的增长将继续,不过违约或广泛的债务重组不会突然剧增,因为这可能破坏市场稳定并增加系统性金融风险。
据华西证券相关研报统计,2021年以来,城投企业中共有11家企业评级调高,9家企业评级下调,14家企业评级展望由“稳定”下调至“负面”。其中贵州省城投企业评级负面调整较多,共有5家企业评级下调和8家企业展望下调至负面,到期压力主要集中在贵州和云南。
华西证券指出,城投评级负面调整原因主要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区域上地区经济增长乏力,财政实力下滑,或区域信用环境恶化导致区域融资难度加大;二是企业自身面临的法律风险、或有债务风险、债务逾期、受疫情影响下的经营可持续性加大等。
(编辑:卢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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