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斑马线前文明礼让
已成为韶城一道靓丽的风景,
大部分司机已养成
“车让人”的文明意识。
但是也有部分驾驶人
抱有侥幸心理,
遇到斑马线上有行人时不踩刹车,
争先通过路口,
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日前,
一辆小车在韶关乐昌人民中路
的斑马线上撞倒行人,
造成75岁的行人范某轻微脑震荡,
身体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
(视频记录下全过程)
经民警勘查,
当时驾驶人沈某发驾驶汽车
往人民南路方向行驶,
当行驶至某中学路口斑马线时,
未停车礼让行人,
从而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因此,交警认定小车驾驶人沈某发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提前减速,短暂等待,
在无形中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然而如此简单的道理,
却总有人置若罔闻,
所幸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
斑马线前都必须提前减速、慢行,
每个司机都应该学会!
如何礼让斑马线
1
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
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
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
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一次次教训难道还不足以警醒你吗?
莫用生命去赶路!
来源:韶关交警
编辑:廖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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