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曝光!斑马线上撞伤老人,韶关一司机被判定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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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斑马线前文明礼让  

已成为韶城一道靓丽的风景,

大部分司机已养成  

“车让人”的文明意识。

但是也有部分驾驶人

抱有侥幸心理,

遇到斑马线上有行人时不踩刹车,

争先通过路口,

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日前,

一辆小车在韶关乐昌人民中路  

的斑马线上撞倒行人,

造成75岁的行人范某轻微脑震荡,

身体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

(视频记录下全过程)

经民警勘查,

当时驾驶人沈某发驾驶汽车  

往人民南路方向行驶,

当行驶至某中学路口斑马线时,

未停车礼让行人,

从而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因此,交警认定小车驾驶人沈某发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提前减速,短暂等待,

在无形中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然而如此简单的道理,

却总有人置若罔闻,

所幸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

斑马线前都必须提前减速、慢行,

每个司机都应该学会!

如何礼让斑马线

1

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

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

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

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一次次教训难道还不足以警醒你吗?

莫用生命去赶路!

来源:韶关交警

编辑:廖艳虹


以下视频来源于
南粤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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