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力量||王小波:最能打"持久战"的立法工作者

深圳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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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立法二处王小波,是西南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博士,一名货真价实的学霸。2014年12月,王小波选调到深圳开始从事政府立法工作,深度参与深圳城市建设领域的立法、文件和相关法律事务。

7年来,王小波始终用干事创业的热情激励自己,在岗位上勤勤恳恳,刻苦钻研,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6次公务员年度考核中4次被评为优秀,并且被选树为"深圳市司法局先进典型"。

立足岗位本职,助力深圳改革创新

久久为功方能善作善成,王小波敢啃、擅啃"硬骨头",经手的几个立法项目由于难度较大,持续推进几年后才有所突破。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12号)关涉城中村3.77亿平方米的建筑体量、60多万家工商登记企业和900多万居住人口,社会各方高度重视,从2015年至2018年10月的三年多时间里,报请深圳市政府审议10次,报请深圳市委审议4次。此外,还专门赴原国土资源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建设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弥补了深圳市海域使用管理立法的空白,多项制度属全国首创。但在制定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深圳市海域开发处于初级阶段,相关制度是否可行缺乏运作经验;另一方面,部分公众认为条例易将海域房地产业化,建议搁置。为此,王小波和立法小组的领导同事一起深入企业、沿海区政府和相关城市调研,并配合深圳市人大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历时四年,终于在2020年5月1日施行。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是国内首部城市更新法规,这部法规从制定伊始就肩负着突破城市更新工作瓶颈、促进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的神圣使命,受到社会各方广泛关注。2015年,在深入各区政府和企业调研、征求各方意见并认真研究香港市区更新的基础上,王小波和领导、同事启动了条文的起草工作。其中,搬迁难解决机制是条例的最大亮点和争议点,围绕着如何破解搬迁困境,王小波和领导、同事设置了民事诉讼形式的司法裁决、行政裁决+行政诉讼、个别征收+行政诉讼三种方案。最终,条例选择了个别征收+行政诉讼的模式。王小波和这部法规一起并肩作战了五年之久,他说他对这部法规感情很深,因为每一个条文他都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保持昂扬斗志,努力提升业务素质

立法是为了解决问题,因此首先就要了解问题,摸透问题,并提炼出"真问题",进而精准设置举措,这对立法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

"除了学习,我们别无选择"王小波说,他一方面注重规划国土业务领域的拓展和挖潜,尤其看重实操,认真办理香蜜湖更新改造案、福田税务局诉深高税款案、天安云谷涉工业区块线处置案等具体个案,通过个案转换思维方式、补齐业务短板;另一方面注重理论与立法实践相结合,在《法治论坛》《河北法学》《山西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同时还获得广东省司法厅组织的全省立法论文比赛一等奖。

勇于担当作为,甘于默默奉献

王小波十分热爱自己所从事的立法职业,工作中积极进取、忘我工作。近几年,深圳持续加大规划国土和房地产领域的改革力度,为了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出台了大量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为了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加班成常态。在制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12号)的关键时期,恰逢王小波的小孩出生,为确保立法进度不受影响,10天陪产假他仅休了4天就投身到工作岗位。在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和房地产调控等政策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王小波多次工作到凌晨三四点,有时一抬头,天已渐渐光亮起来。

虽然苦和累,但王小波都甘之如饴,因为当成果出台那一刻,一切的付出都值得。王小波一直都告诫自己"立法是一份良心活,要对立法常存敬畏之心,要做一个有担当的立法人",他也一直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位立法人的初心。

文/图:司新宣、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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