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出台2021年小学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全区45所公办小学全部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每期两周10天,每日托管时间为8:30至18:00,每生每天托管费用45元。
【工作原则】
自愿参加
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必须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学生是否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志愿服务
坚持以志愿服务为主要原则,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要求。
公益普惠
暑期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采取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全面发展
暑期托管服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提供一个家长放心、孩子开心的暑期学习与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组织实施】
服务对象
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本校1-5年级在读学生,优先满足平时家中无人照管的双职工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服务时间
托管服务分为两期(不含周六日),每日托管时间为8:30至18:00。
第一期:7月19日至7月30日(周一至周五),共计10天。
第二期:8月9日至8月20日(周一至周五),共计10天。
服务场所
学校开放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地和社团活动场地。
服务内容
1.组织学生在教室、图书室内集中自主阅读教育部、省教育厅推荐书目,观看爱国主义和红色教育题材影片;组织学生做暑假作业;
2.开展校内艺体、科普等社团活动,以及拓展训练、劳动实践教育等;
3.学校为学生提供午休、午餐服务。
服务收费与退费
1.收费: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的学生按照 45元/生/天的标准(其中午餐费15元/餐/生)缴纳费用,按照每期10天计算,每名学生需缴纳费用450元/期。对于建档立卡的经济特困学生只收取午餐费150元/期,免收服务费。
2.退费: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教职〔2003〕100号)办理。
招生人数
每所学校招生人数不限,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每班人数不超过50人。
报名方式
由学校具体规定。
人员配备
每班学生人数30人以下配备看护人员不少于1人,30人以上不得少于2人。
午餐供应
在香洲区现有学校食堂配餐公司中,择优选取几家具备校外配餐资质的配餐企业,负责暑期托管学校的校外配餐。
【工作要求】
1.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要求。对志愿参与的教师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切实提高广大教师参与托管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2.加强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学生参加暑期托管服务。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暑期托管的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具体安排,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同时,积极引导家长关心重视孩子暑假生活,尽量抽出一定时间,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使孩子的暑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3.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等服务。严禁借托管服务名义组织集体补课或教学。
4.充分挖掘教育系统内外优质资源。有条件的学校在托管服务中,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本市教师(大、中、小学、幼儿园)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
5.进一步加强暑期托管服务的安全管理。学校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6.加强经费管理,严禁违规收费。暑期服务收费由学校统一收取,实行收支两条线。学校根据收费情况自行制定补助分配方案,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于发放参与人员补助,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合理收费项目要向家长公开明细,严禁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
【记者】冉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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