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松山湖迎来不少新入户的小伙伴,寻找住处成为大家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如果你是通过人才入户迁入东莞的,这条推送一定要认真看!如果你符合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申请要求,就可以获得新入户人员租房补贴!
如何判断自己是否符合要求?补贴金额有多少?快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主要依据
《东莞市住房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东府〔2018〕99号) 、《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
符合以下几类条件即可申请,快来看看你是否“榜上有名”吧~
申请条件
(一)自2019年6月1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
(二)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注意事项:享受过租房补贴的人员不能重复申领。
了解申请所需的材料,提前准备好所有资料,能有效提升办事效率哦!
申请详情
办理材料
(一)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
(二)劳动合同,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可提交所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在本市纳税证明代替劳动合同;
(三)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已婚人员需提供);
(五)配偶原籍为东莞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产(土地)申报表》;
(六)申请人名下银行卡正面复印件;
(七)《东莞市租房补贴申请表》(2份)。
以上规定的材料,属证明类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类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所需材料说明
(一)新入户人员正在领取租房补贴、正在享受租金优惠的,不能申请实物配租;
(二)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名称必须与社保部门登记缴费单位、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一致;
(三)申请时,用人单位正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申请时,住房公积金缴存状态必须是正常。
办理程序与时限
申请及资格审核程序:租房补贴办理程序:提交申请→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受理→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公示→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公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划拨补贴。
申请及资格审核程序:租房补贴办理程序:提交申请→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受理→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公示→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公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划拨补贴。
补贴标准
新入户人员可享受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租房补贴,最长补贴期为3年。租房补贴金额=500元/月×核定补贴月数,其中核定补贴月数是从获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次月起开始计算,至终止发放情形出现为止。
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租房补贴将终止发放:
1、户籍迁入本市已超过36个月;
2、户籍已迁离本市;
3、住房公积金处于销户状态;
4、申请人或其配偶已登记有住房。
小编已经将办事指南准备好啦,提前规划,预约办事可以更高效地办理手续哦!
办事指南
办事地点
松山湖市民中心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
松山湖城市建设局
0769-22892605
预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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