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湖办事 | 新晋爸妈看过来!松山湖新生儿入户、身份证及参保办理指南快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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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新生命的到来都让人感到欣喜愉悦,但给孩子办理入户、参保等事宜时,却让各位新手爸妈十分烦恼。

本周小编就为大家送上这份家里有娃必备的办事指南,新生儿入户、参保、身份证办理一篇搞定,快快收藏起来吧!

新生儿入户

办理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在国(境)内所生育的子女,可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

所需材料

(一)基本要求

申请材料需提供原件(验原件),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

(二)基本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

2、母亲、父亲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母亲或父亲信息缺失、已故的无需提供。);

3、母亲、父亲居民户口簿(验原件,母亲或父亲信息缺失、已故或属军人的无需提供);

4、结婚证(验原件,父母为非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

(三)其它情形及需提供的材料

5、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提供,验原件);

6、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入户集体户的提供,并注明“仅用于办理XXX户口登记业务”,收原件);

7、军官证(父母为军人的提供,验原件。军人证件与其他证件资料不相符的,提供所在部队证明。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可以在父亲或母亲部队驻地营房集体户登记入户,在部队驻地有合法房产的可单独立家庭户,也可选择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记落户);

8、在校学生材料(父母双方属在校学生集体户的提供,验原件。可选择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记落户;父母一方为在校学生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在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随非在校集体户口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落户);

9、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或属在校学生集体户的,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办理户口登记的提供,验原件);

10、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或属在校学生集体户的,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办理户口登记的提供,验原件);

11、护照、港澳台居民身份证件(父母一方为国(境)外人员的提供,验原件)。

注意事项

1、补充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内;特殊情况需要调查核实的,在1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情况特别复杂的,可以延长到5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决定。

2、《出生医学证明》中父或母资料缺失的,不予登记缺失一方资料。

申请随父入户且《出生医学证明》未注明父信息的,应由申报人向卫生部门提出补发已登记父亲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提供具有亲子鉴定资格的医院或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因不能进行出生登记需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由实施机关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办法》出具《关于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函》,由申请人向卫生部门提出换发《出生医学证明》。

3、1996年1月1日前出生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以下3种途径解决:一是由原助产单位依据原始记录出具出生证明材料;二是提供具有亲子鉴定资格的医院或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三是父母均去世或已失踪多年的,经分局户政部门核实,制作村(居)委干部、直系或旁系亲属和知情群众3份以上询问笔录,经核实相关情况后,办理出生登记。

4、父母一方为中国人,或父母一方加入中国籍后已申请填报为我国某一民族成份的,其具有中国国籍的子女应填报中国一方的民族成份。

5、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甚至更高辈分的直系长辈)的姓氏的,提供亲属关系材料(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医院)、出生公证书(公证部门)、独生子女证(计生部门)、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公证部门)、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档案材料(须加盖保管单位公章))。

6、属非婚生育(含单亲)的小孩,在办理出生入户时,由申请人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办理地址

松山湖市民中心公安专区

咨询电话

0769-22891020

新生儿参保

参保时间

符合参保条件的松山湖户籍新生儿出生7个月内办理(时间从出生的次月1日起计算)

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出生后7个月内参保并足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至完成参保手续期间可享受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次月起可按规定享受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条件

1、具有松山湖户籍;

2、在出生后7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新生儿。

温馨提示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东府办[2011]78号)的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符合参保条件新生儿,在出生后7个月内完成入户和参保手续并补缴相关保费(指本金)的,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及特定门诊费用给予补报销。

因此,当新生儿办理入户后,在办理参保时,以“出生年月的下一个月”作为第一个月,与参保时当前月份相比,小于等于7个月时,必须办理补缴,补缴时间段为从自出生年月开始至参保时。如果不想补缴的,需过了新生儿参保及补缴政策所规定的时限后再参保哦。

办事地址

松山湖市民中心

社会民生业务民政业务窗口

温馨提示:搜索“松山湖礼宾路2号”即可导航前往

咨询电话

0769-22895777、22891031

新生儿身份证办理

办理对象

已办理入户的儿童

所需材料

1、儿童数字照片回执;

2、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3、新生儿户口本。

温馨提示:非莞籍儿童首次办理身份证需在户籍地办理,非首次办理可进行异地办理。

办理地址

松山湖市民中心公安专区

咨询电话

0769-228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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