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观评论|未雨绸缪,共同织牢暑期防溺水“安全网”

南方+

进入暑期,天气炎热,不少人选择玩水或游泳消暑,溺水事故也随之进入高发季。到正规的游泳场有较好的安全保障,但也存在小部分人选择“野泳”,这大大增加了溺水的风险。

在韶关市区五里亭大桥附近的河道,每逢夏季都有不少市民在水中嬉戏、游泳。从老人到小孩,“野泳”人群里各个年龄层的都有。甚至有年轻人为寻求刺激,从离水面约5米高的河堤上纵身跃下,跳入水中。除了极少部分“野泳”者会穿戴游泳圈、救生衣外,大部分“野泳”者都是在没有救生装备的情况下下水,有的年轻人凭着自己水性好,甚至游到了河道中间。笔者了解到,多数人选择在河道游泳的原因主要是离家近、免费,大部分人并未考虑到“野泳”的安全性问题。

韶关地处粤北山区,山塘水库较多,这些地方也成了不少“野泳”者喜好的去处。事故往往在麻痹大意的情况下发生,每年因“野泳”溺水失去生命的事故在全国范围内时有发生,不断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实际上,河道的游泳条件与游泳池完全不同,自然水域的情况变化多样,水中的暗流、浮沙、木桩等不利因素,都容易造成事故,大多数自然水域表面看似平静,实则水下情况复杂,危险重重。此外,这些水域并不像正规的游泳场那样配备有专门的营救人员,万一在游泳时发生溺水或抽筋等突发意外,很难被人第一时间发现并实施救援。

笔者认为,必须未雨绸缪,凝聚起各方力量,共同织牢暑期防溺水“安全网”。一方面游泳者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要到河道、水库等无安全措施的地方游泳,要到正规的配有救生员的游泳池游泳,而且游泳时最好是结伴同行。同时,教育部门、学校、家庭都要做好相关的宣传教育提醒工作。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在市区河道一些常有人游泳的地方树立禁止游泳的标识,如果条件允许甚至可以配一些人员进行劝导管理,彻底落实禁游措施。另外,可以在人口密集区域多建立一些公益性质的游泳场所,实现市民低价入场,逐渐让游泳者抛弃“野泳”的观念,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野泳”溺水事故的发生。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发生溺水事故,普通人群要马上报警求助,千万不要盲目营救,要在掌握科学救援方式的情况下施救,避免发生施救者遇险的情况。

【撰文】孝羽

暑期防溺水、科学施救小贴

另外,

家长们一定多告诫,多提防。

特别是对于低龄儿童要强调

“四知道六不准”

↓↓↓

编辑 李幔
校对 吴荆子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