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一男子因拒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被处罚

广东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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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中路邮政宿舍小区附近有一小孩手被玻璃门夹住,工业东路消防救援站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6名指战员前往处置。没想到在消防员奔赴现场的过程中,竟然有一辆小车堵住了消防车的去路......

当消防车行驶至武江区立交桥新华北路转群康路的红绿灯处时,红绿灯正好处于红灯状态。消防车正前方恰好有一辆黑色小车等候。

此时,旁侧车道的车辆均纷纷45度角让位。但就在消防车拉警报、鸣笛、广播喊话等方式表明需前方黑色小车让行的意图后,黑色小车均未回应,且未让行。

期间消防指挥员多次重复拨打报警人的电话询问小孩状态,至交通信号灯变为绿灯通行状态后,消防车才得以继续向前行驶,耽搁时间1分钟有余。

所幸最终消防员顺利救出被夹手指的小孩,小孩无大碍,被及时送往医院医治。

之后,公安部门接到情况反馈后立即开展询问、调查取证,在核实情况后对该黑色车辆车主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均明确规定不得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通行。

警笛响起就意味着有人在等待救援,阻碍特种车辆通行很可能使人错过最佳救援时机,请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主动为应急救援车辆让行!

【记者】关喜如意

【通讯员】罗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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