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记者从香洲区教育局了解到,符合入学资格并在7月4日-10日间已安排拟录取学校的学生,家长可登录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查询学位安排。查询到拟录取学校的学生家长,于7月11日-13日期间,持全部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核对无误的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
记者了解到,现场资料核对地点为各拟录取学校。
现场资料核对材料包括:
1.《2021年秋季香洲区中小学招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和《拟录取回执》。
2.身份证。申请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原件。父母为非香洲户籍的,还需提供香洲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提供申请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原件中须有“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等内容。《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小孩出生证原件给拟报读学校。
4.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内容包括“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需为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拥有的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无房产家庭不需要准备此项材料)。
未能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的,也可到市不动产中心开具房产持有证明,或在“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网上办理->房产证明,点击“开具房产证明”,出示个人房产持有证明给相关学校。
5.学生相片。提交申请学生的大一寸彩色蓝底相片一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角空白处。
上述为基本材料,如需提供特殊材料的家庭请根据招生细则相关规定递交(已到相关部门递交材料或已在报名期间到学校递交了材料的家庭无须再提交特殊材料)。
【来源】珠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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