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广大文创青年、文旅专业人才、农村电商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力打造的“一站式”创业孵化服务平台——江门开平市文旅创业孵化基地(江门开平市农村电商产业园)向社会展开新一轮创新创业项目征集。
开平是华侨之乡、碉楼之乡、文化艺术之乡,文化旅游资源独具特色,坐拥世界文化遗产——开平碉楼与村落。风采堂、司徒美堂故居、赤坎古镇、赤坎南楼、周文雍故居、周文雍陈铁军烈士陵园等8个景点上榜首批广东省历史文化游径;开平碉楼文化旅游区列入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与此同时,开平还是农业大市,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入选首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并获评马冈鹅、皮蛋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资源、农业经济和农产品总量在珠江三角洲乃至广东省都占有重要地位。
基地概况
江门开平市文旅创业孵化基地(江门开平市农村电商产业园,以下简称 “基地”),位于塘口镇文创小镇,占据地理优势,可充分融合侨乡华人文化和乡村资源,有利发展文化旅游区域和旧墟活化、乡村振兴、农村电商等相关创新创业项目。
基地楼高四层,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办公大楼配备用电用水、网络等配套设备设施,具备创业空间、公共服务区、项目展示区、创业培训区等区域功能,可同时容纳约30个创业团队入驻创业。
入驻对象
1、优秀大学生和高技能人才
主要指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具有创新意识、人文意识,具有示范带动效果的大学生及高技能人才创业者。
2、文旅青年
有志创业且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资源的个人、团队,设计工作室,独立设计师,手工达人等。
3、电商从业人员
有志在农村电商领域及上下游供应链创业发展的农业工作者、网络直播工作者、网点经营者、技术研发者和相关行业创业者等。
4、海外归国华侨青年及留学归国人员
主要指创新度较高、具备一定创业资源的归国华侨青年及留学归国人员创业者。
5、从事创业创新的港澳青年
主要指年龄在18—50周岁的港澳居民,以独资、合资或合伙经营的优秀创业创新项目。
入驻流程
(1)申请入驻。
(2)材料提交。
(3)项目评审。(以PPT演示演讲形式进行项目介绍,专家评审组将进行现场打分和提问)
(4)入驻审批。
(5)符合相应入驻条件的以下项目,无需经专家评审,由基地运营机构报请管理机构审议后入驻:
①. 在政府职能部门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奖的优秀项目(县级一等奖、地市三等奖以上、省级或国家级优胜奖及相当等次奖项以上);
②. 在文旅、电商相关专业或专项上获得奖项、证书、专利或者取得显著专业成果,能提供有效材料的;
③. 获得社会投资机构50万元及以上创业投资的初创企业的;
④. 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初创企业;
⑤. 年营业额超过100万元或年营业利润超过50万元的初创企业(提供审计或纳税证明);
⑥. 符合我市文旅或农村电商发展产业规划方向的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团队项目。项目团队至少有一名研究生以上学历成员(持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应届研究生需提供学校证明),团队成员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占团队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
申请入驻须知
入驻条件
(一)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和孵化培育潜力,符合技术、经营模式创新和带动就业的要求,符合开平市文旅产业和农村电商产业发展方向的要求,无环境污染,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属于未工商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3年的初创企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自愿接受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尚未领取执照的需承诺入驻基地1个月内领取营业执照。
(三)具有完整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并配有项目需要的人才队伍。
(四)具有保证项目营运的一定额度的自有资金或投融资、商业贷款计划。
(五)申请入驻主体应具有创新开发优势,并且具有自我发展能力。
优惠政策
(一)入驻独立单元室的项目孵化期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入驻项目在基地孵化期间,享受免收租金、物业管理费、公共水电费的优惠扶持政策。
(二)为入驻项目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开业指导、项目推介、跟踪扶持等就业创业服务。
(三)提供商事代理、融资、法律、税务、社保、财务记账、劳务对接、人才引进、政府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办事指引等服务。
(四)为农村电商集聚发展提供所需的信息网络、金融、物流等配套服务。
(五)开展创业交流及培训。组建或引进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师资队伍,为进驻对象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实训、资源对接、产品销售、技能提升、品牌创建、经营管理指导、政策指引和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
(六)定期组织电商售卖专题活动。针对文旅产品和当季本地特色农产品的售卖。
申请资料
符合入驻条件的项目申请入驻基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清单(以下材料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成立公司的需按大拇指印):
(一)基地入驻申请表;
(二)拟入驻人员花名册;
(三)团队负责人/企业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本人签名确认);
(四)团队组成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确认);
(五)团队或企业负责人和成员的相关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名确认);
(六)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法定登记手续的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签名),已实现证照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签名)(如有);
(七)企业章程复印件;
(八)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如有);
(九)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如有);
(十)企业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如有);
(十一)企业营业项目证明材料;
(十二)项目计划书;
(十三)诚信经营承诺书;
(十四)所获荣誉及奖励证明材料、有效专利证书复印件、特色产品认定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转化的相关材料,及其他必需材料(如有);
(十五)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除以上材料,符合以下类别的创业项目还需提交其他资料:
(一)在校生创业团队还需提交学生证及在校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名确认)。
(二)境外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生项目团队还需提交团队负责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以及我国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文件复印件(本人签名确认)。
(三)自然人团队成立新公司入驻还需交提公司注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新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确认)、新公司主要成员的相关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名确认)。
(四)已注册企业成立新公司(含子公司,不含分公司)还需提交新公司注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新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确认)、新公司主要成员的相关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名确认)。
基地位于:江门开平市塘口镇塘口圩塘中路36号
将电子版材料以“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并发送至邮箱:
Email:kpwenchuang@126.com
想要了解更多 可联系基地运营工作人员
李先生:13632057699(微信同号)
来源: 开平市文旅创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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