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晚,深圳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经查明,同洲电子(全称“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52,股票简称:*ST 同洲)存在三类违法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同洲电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包括公司实控人袁明在内的16位涉事“董监高”给予警告,并累计处以罚款173万元。这一起始于2019年10月的证监会立案调查终于尘埃落定。
随着正式处罚决定的公布,同洲电子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财经网介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6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同洲电子股票,并在2019年10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投资者需要准备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对账单原件(从2016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底)、联系方式等资料。
为了保壳免退市,三年连续“花式”造假
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2014年至2016年间,同洲电子通过三种财务手段,虚增或调减公司的净利润,“花式”造假,分别是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虚构销售收入。
关于虚构销售收入,行政处罚决定书介绍,2015年3月,同洲电子向深圳市安迪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健之康科技有限公司虚假销售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的呆滞存货,虚增2015年度营业收入1254.35万元,虚增2015年度净利润1254.35万元。2015年12月,同洲电子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同洲)向北京华光同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同创)虚假销售呆滞存货,导致同洲电子虚增2015年度营业收入2920.05万元,虚增2015年度净利润2920.05万元。两次虚构销售收入,累计虚增2015年净利润4174.40万元。
通过三种财务手段,同洲电子2014年度虚减净利润2630万元,2015年度虚增净利润11022.16万元,2016年度虚减净利润4203.44万元,分别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净利润的6.31%、164.17%和6.89%,并导致同洲电子在2015年年度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同洲电子披露的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年报显示,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净利润分别为-4.17亿元、0.67亿元和-6.1亿元。通过计算不难发现,同洲电子在2015年一共虚增利润0.72亿元,超过当年净利润0.67亿元。公司通过将中间年度亏损往相邻年度挪腾,“巧妙”地避免了连续三年净利润亏损终止上市的条款生效。
违法事实
这次调查始于2019年10月15日,同洲电子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到3月9日,同洲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受到处罚的原因是深圳证监局认为同洲电子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包括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虚构销售收入等事项。
而此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调查涉及当事人包括:同洲电子、袁明等16名时任同洲电子董监高人员。最后,深圳市证监局的处罚是:对同洲电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控人袁明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在上述年报签字的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多名相关人员进行警告和3-25万元不等的罚款。
早年机顶盒业务亮眼,后转型屡次失败
广电视讯服务依然是同洲电子重点业务
同洲电子成立于1994年2月,当时公司主营生产销售电视机机顶盒,2006年6月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最初,同洲电子是国内首家以数字视讯为主的上市公司,以机顶盒业务起家,随着市场需求的萎缩,同洲电子转型手机及开放互联网视频服务等均宣告失败。
公司利润也急转直下,2010年公司首度出现净利亏损。从2013年开始,同洲电子的主营业务收入连年下滑,2013年至2016年营业收入从19.56亿下滑至5.63亿元。净利润方面,自2014年起几乎年年亏损,仅2017年盈利0.09亿元,2014年至2020年三季度公司累计亏损15.44亿元,表明公司基本失去盈利能力。
同洲电子扣非净利润多年为负
2009年,同洲电子曾选择转型进军手机市场,但遭到宇龙酷派举报,称其涉嫌窃取其手机商业机密,之后手机业务搁浅。2012年12月,同洲电子宣布推出智能手机“飞phone”,2013年4月又推出“飞TV”和“摸摸派”,但相关产品并打开市场,没有实现成功转型。
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年,是同洲电子将公司利润“由亏调盈”的第二年,公司股价起飞,在6月创出历史新高的21.97元/股,市值一度超过150亿元。不过后来也惨遭腰斩。
这次处罚下来后,同洲电子暂无退市之忧。
同洲电子2018年、2019年因为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改名为同洲电子。2020年净利润亏损1.54亿元,使得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不过,根据2020年新修订的上市规则,净利润连续三年亏损已不属于终止上市条款。取而代之的规定是,在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公司将被*ST,连续两年即终止上市。而同洲电子的年营业收入尚未出现低于1亿元的情况。
“仲裁式买卖”,前实控人疑似“金蝉脱壳”
屡次转型失败后,或许让同洲电子高管心灰意冷。同洲电子自上市至2014年共计有17名高管离职。
创始人及实控人袁明开始大规模减持公司股份。2014年三季度到2015年一季度,袁明集中减持9575万股,初步估算套现约在9.5亿。2016年6月,袁明辞去了同洲电子董事长职位。
2017年10月,同洲电子公告称,实控人袁明已和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签署协议,将其持有的1.23亿股转让至小牛龙行,借出了8.7亿元。随后,袁明拒绝履行相关义务,通过法院仲裁判决袁明“以股抵债”。这一股权转让方式在当时被戏称为“仲裁式卖壳”。
时至今日,此次股权转让仍未成功。袁明所持有的公司1.23亿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100%)于2020年5月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而这一部分股权正是当初质押给小牛龙行的1.23亿股。在监管部门的问询后,小牛龙行入主同洲电子遥遥无期。
天眼查显示,小牛龙行实际控制人为彭铁,彭铁自己目前正深陷官司。就在今年1月13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通报称,小牛资本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深圳南山警方于1月8日依法对小牛资本(“小牛在线”“小牛私募”平台)立案侦查。1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称,已对彭某等6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同洲电子未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取得联系。从2021年4月开始,同洲电子公告称,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状态。
【记者】李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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