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办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
办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指定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目前
广东省税务局
有199项业务属于
“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
其中有越来越多的业务
不仅实现了线下“最多跑一次”
还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了
线上办理的新模式
最大限度让纳税人“少跑路”
甚至“不跑路”!
发票票种核定
纳税人在申请领用发票之前,需先由税务机关进行发票票种核定。税务机关确认其领用发票的种类、单次(月)领用数量、开票限额的事宜。
用票单位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
已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当前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或者开具额度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
今天,我们“最多跑一次”指引,为大家介绍发票票种核定!
办理渠道
01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guangdong.china
tax.gov.cn/
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
02
“粤税通”微信小程序
(企业身份进入)企业业务>发票业务>发票票种核定
“粤税通”微信小程序预约成功后,
需提供资料: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
A02008《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
必报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 |
-条件报送-- |
发票专用章印模 |
首次办理非电子发票票种核定时提供 |
发票领用簿 | √ |
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件 | 门前办理 |
《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 | 首次申领发票涉及相关事项所需填写 |
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
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
轻松实现办税厅办理
“最多跑一次”
办理时间
纳税人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票种核定事项,除税务机关按规定确定的高风险等情形外,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即时办结。
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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